身为白人的他,肤色在哥谭常年的阴霾笼罩下,显得有些苍白,又带着熬夜办案后的疲惫暗黄。
他身着一件款式经典的皮质风衣,因长期穿着,边角处磨损,衣角微微卷起。
风衣上沾着些许灰尘与不知名的污渍,为他更添几分沧桑。领口敞开着,露出里面皱巴巴的衬衫,领带松松垮垮地挂在脖子上。
一头略显凌乱的棕色头发,随意地耷拉在额头,几缕发丝因汗水贴在脸颊,更衬出他的不修边幅。
此时,他正看着手里的《哥谭公报》,眼角余光一扫,瞧见面前这位刚调过来的新警察,眼中闪过一丝无奈。
眼前这年轻人,二十来岁的年纪,浑身透着朝气,血气方刚,那股子心气儿明显还未被这座罪恶之都的黑暗所磨灭。
不过对方被从芝加哥警察局调过来,十有八九是得罪了什么有头有脸的人物,才被打发到哥谭这么个绞肉机里。
至于为什么对方会找上自己,虽然有一部分原因是警长要自己带对方这个新人,但具体原因应该是……
放下报纸,将手里剩下的甜甜圈一股脑儿塞进嘴里,中年警察随意地抹了抹自己那花白的胡茬,碎屑纷纷掉落。
紧接着,他抬眼,目光中带着审视,而非信任,看向面前朝气蓬勃的年轻警察。
“听好了,”中年警察的语气中带着几分严肃,“来的这位证人,别看她年纪小,可大有来头。光凭着两点,警局能请到她,已经是费尽了周折。我知道你这个新人,一心想着立功,但我得警告你,面对这位小小姐,就算问不出任何东西,也千万别让她不高兴。”
其实如果不是这位年轻的警察成了他的搭档,他甚至希望自己和另外一个老油子一起去接待那位证人,而这位正过头了的年轻警察就别蹚这趟浑水了。
但是这位年轻警察微微皱眉,显然没领会哈维的深层意图,不假思索地反驳道:“就算对方身份尊贵,可这关乎一条人命啊!死了人,难道不应该一查到底吗?”
中年警察差点被气笑了,他盯着年轻警察,像是在看一个天真的孩子。
“先不说别的,”他点了点放在桌上报纸的名字,“就算在芝加哥,这类案件也不会少,更何况是哥谭这座城市。在这儿,死人太常见了。要是死亡人数没达到两位数以上,真没多少人会在意。”
不过说到这儿,中年警察的眼中闪过一丝黯然,但他很快掩饰过去,继续用嘲讽的语气说道:“要是你还抱着这种想法当警察,估计只有东方那个人人会武术的国家适合你。不过,人家都会功夫,就你这样的,去了说不定也没人要你。”
年轻警察心里清楚,中年警察刚才的话纯粹是在嘲讽自己,但依旧表现的不卑不亢,执拗地说道:“既然咱们一起接下了这个任务,那理应一起去见这位证人。”
中年警察一脸不耐烦,索性趴在刚放下的报纸上,很孩子气地用双手紧紧堵住耳朵,试图隔绝年轻警察的声音。
不过这种孩子气的行为并没能进行多久,另一名警员来到了他的工位旁边朝他喊道:“哈维,你的客人到了!”
倒不是他注意到的中年警察正堵着自己的耳朵,主要还是这间办公室的确太吵,不喊可能听不到。
中年警察闻声,叹了口气,不紧不慢地站起身,整理了一下皱巴巴的风衣,抬脚朝门口走去。
走到人稍微少一点的警局过道上,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紧追不舍的年轻警察,无奈地叹了口气,随后语气严肃的警告道:“待会儿见到证人,说话注意点!”说罢,转身继续前行。
年轻警察听了,顿时眼前一亮快步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