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景大酒店,位于顶层套房的走廊。
厚厚的羊毛地毯,将两人的脚步声,都吸得一干二净。
空气中,只剩下彼此那略显急促的呼吸声,和那因为酒精而加速的心跳。
孟彦将刘华美,一路送到了她房间的门口。
“刘……刘姐,那……那您早点休息。”
他感觉自己的脸,烫得厉害,连说话都有些不利索。
他不敢再看刘华美那双在灯光下,仿佛能勾人魂魄的眼睛,说完就要像逃跑一样,转身离开。
“等等。”
一只柔软温热,带着酒后微醺暖意的小手,却突然拉住了他的手腕。
孟彦的身体,猛地一僵。
一股酥麻的电流,从手腕处瞬间窜遍了全身。
他转过头,正好对上刘华美那双带着几分醉意,又带着几分认真的迷离美眸。
“小孟,”她的声音,很轻很柔,像一片羽毛,轻轻地搔刮着孟彦那本就骚动不安的心,“今天晚上,谢谢你。”
“也……也让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你。”
说完,她突然踮起了脚尖。
那两片温润柔软的红唇,轻轻地,印在了他的脸颊上。
如蜻蜓点水,一触即分。
但那惊人的柔软,那混合着酒香与体香的醉人芬芳,却像一道闪电,狠狠地劈在了孟彦的天灵盖上。
他的大脑,瞬间一片空白。
等他回过神来时,刘华-美已经松开了手,转身,刷卡,打开了房门。
在关上门的前一刻,她回头,对着那个还像根木头桩子一样,傻愣在原地的男人,俏皮地眨了眨眼。
“晚安。”
“砰。”
房门,被轻轻地关上了。
走廊里,只剩下孟彦一个人,独自站在那里,心如擂鼓。
他下意识地,伸出手,摸了摸自己那还残留着一丝温热、一丝柔软、一丝香气的脸颊。
许久,他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了一个傻乎乎的,像地主家傻儿子一样的笑容。
……
回到自己的房间,孟彦感觉自己的脑子,乱成了一锅粥。
刘华美,这样一个成熟、美丽,背景和实力都强大到令人仰望的女人,对于任何一个男人来说,都拥有着致命的诱惑力。
孟彦,也不例外。
尤其是,她对他还表现出了毫不掩饰的温柔和欣赏,如此明显的表现,孟彦怎会不明白。
这种感觉,对于孟彦来说,是陌生的,是新奇的,更是让他难以抗拒的。
他从小,就没人疼,没人爱。
父母是烂泥沟里,最老实巴交的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
整日里,都在为了一家人的口粮而奔波忙活,根本没功夫,也没有那个心思,去关心他的内心世界。
对于他们来说,孩子不饿死,有口饭吃,就是天底下最大的福气了。
童年的记忆里,除了饥饿,就是贫穷。
他穿的,永远是邻里亲戚施舍剩下的,打满了补丁的旧衣服。
他吃的,永远是黑乎乎的,能拉嗓子眼儿的玉米面窝头。
他甚至清楚地记得,有一年冬天,他因为贪玩,不小心把脚上那双唯一的,露着脚趾头的破棉鞋,给掉进了冰窟窿里。
他不敢回家,怕挨打。
一个人,光着脚,在零下十几度的雪地里,走了五里地,回到家时,那双脚已经冻得像两根紫色的胡萝卜,毫无知觉。
他以为,会迎来一顿劈头盖脸的毒打。
但那天,父亲只是沉默地,把他那双冻僵的脚,放进了自己那温暖的怀里,用自己粗糙的,满是老茧的大手,一遍又一遍地,为他搓着。
母亲则在一旁,一边抹着眼泪,一边絮絮叨叨地骂着:“你这个败家子!你这是要我的命啊!”
那是他记忆里,为数不多的,能感受到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