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给油门,极强的推背感加上稳定性,真不是便宜车可以比拟的。
再加上副驾坐着国色天香的美人。
这或许是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
“你说这颗参能卖八十万块?那如果你采药的话,岂不是比开诊所赚的多?”
看着红布包裹的野山参,沈诗瑶好奇问道。
“爷爷说过,外来之财不可用尽,留下七分给儿孙,懂的取舍,才能成事。”
林一凡握着方向盘,脑子里都是爷爷的尊尊教诲。
当年爷爷为了养家,干过跑山人,昨日用的方法也是他传给自己的。
但是交代过,不到万不得已,决不能轻易使用。
在记忆中,也只有一次是小时候村里闹蝗虫,爷爷为了帮着村民才用的。
否则,就凭这本事,将黑瞎子沟里的天精地华取出来。
最少也是亿万富豪起步。
“你很想念爷爷吧?”
沈诗瑶迫切的想要了解林一凡,关注着他每一个细节。
“我三岁那年得了怪病,命悬一线,是爷爷守了我七天七夜,我妈说,他抱着我走出房间的时候,一头黑发全部变白,整个人也苍老了二十岁,父亲在我八岁的时候就失踪了,爷爷也在我十二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我都来不及尽孝,虽然他不在了,但我会记住他说过的每一句话。”
林一凡叹了口气。
是爷爷的疼爱,弥补了父亲过早离世给他心中带来的伤害。
同时,一凡这名字,也是他替自己取的。
一路上,两人听着音乐聊着天。
原本需要两个小时的路程,只用了一个小时就到了县城。
将车停下,沈诗瑶迫不及待的站在车门上,眺望着远处黑压压的人群。
“哇,好热闹!”
东北的集市,极为热闹。
一条专门规划出来的街道两遍,摆满了各种商品。
不管是批发的,还是零售的,又或者是从自家拿来的。
都可以在集市上进行售卖。
所以每到集市,就好似过年一样。
附近十里八乡的人,但凡有空的,哪怕什么都不买,也会来转转。
看着在车后箱磨蹭了一会,才走出来的林一凡,沈诗瑶愣住了。
“你……要干啥?”
他竟然穿着脏兮兮的迷彩服,还带着一个破破烂烂的棒球帽。
脚下那双不知道多少年的靴子,更是松松垮垮。
“我是来卖参的,又不是来卖身的,不穿成这样,别人怕是以为我是骗子呢,没办法,为了生活,也只能活成别人脑子里的形象了。”
林一凡双手抄着袖子,故意压低了帽檐。
“还别说,你这样一眼还真认不出来,真像那么回事。”
沈诗瑶捂着嘴,忍着笑道。
刚才还是型男,现在成了土老帽。
“干一行爱一行,还债的钱,就靠它了。”
林一凡选了一处不断热闹的地方,蹲在了马路牙子上。
将野参摆在地上,一言不发。
沈诗瑶好奇道:“你不吆喝吆喝?”
“好东西,不用吆喝,外行人也看不懂。”
林一凡没有抬头,依旧蹲在那里。
沈诗瑶则站在他身旁,好奇的打量着四周。
“大小姐,要不你回车里等我,或者去转转吧,别在这站着了。”
林一凡推了推帽檐,仰头道。
“我这不是为了陪你,有影响到你吗?”
沈诗瑶捋了捋头发。
“你觉得,你这样个大美女站在这,谁会看我地上的货,你要是再站下去,我这生意怕是要完蛋了。”
林一凡捂着脸,一脸无奈。
谁都爱看大美人,哪有人去看他地上的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