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看了眼屋梁(其实看不到,有天花板),李南征站起来。
迈着沉重的步伐,走进了休息室内。
好像丢麻袋那样,把自己重重丢在了床上。
扯过枕头捂着脸。
心想:“妈的,这事咋办?”
确实不好办。
无论李太婉对他的用心,是何等的险恶。
还是那晚她趁夜来访时,竟然想释放埃及艳后的邪恶魅力,要乱了他。
她都没有得逞!
从律师角度来说——
没有成为实际性的犯罪行为,就算不上是犯罪。
可她却遭到了李南征的惩罚。
掐住脖子泡水,打耳光,吊起来抽之类的,这都是实质性的违法行为。
没收她的私房钱、工资卡,这算是敲诈勒索吧?
“难道老子是个罪犯?”
“可我为什么,要对她犯罪呢?”
“追根溯源,还是怪她。”
“谁让她因为恨老李,就要用邪恶的方式,来报复小李了?”
咱们男人啊——
在和某个娘们的交往中如果犯错,只要找到合理狡辩借口,就该无限扩大,并得出“我是被逼的,才这样做”的结果,心情就会好!
反正李南征想到这儿后,那颗彷徨不知所措,自责甚至被犯罪感狠狠的折磨,才很闷还疼的心儿,瞬间就轻松了许多。
“我所犯下的罪行,无非是受她影响,以及埃及艳后体质的极度稀缺性影响罢了。”
“要不然,就凭我的智商!那晚在河边,我怎么可能不相信她极力辩解,正月十五晚上没来青山的话呢?”
“不就是差点淹死她,打了她几十个耳光,吊起来抽过。还没收她的财产,逼着她喊少爷自称贱妇吗?”
“我这也是为了她好——”
“我既然是为了她好,干嘛要自责,痛苦呢?毕竟我也没爬。”
“娘的,老子可真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