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兰馨挂了白鼠的鼻子说道:
“古董你们就清洁,不值钱的放在一边,你真是好生偏心呀!”
白鼠说道:
“我喜欢它,就对它好。我不喜欢鞭子,我便不管鞭子是不是脏了臭了。”
史兰馨虽然有些无语,也知道能让白鼠明白这些,已经很好了。
“好,你喜欢匕首,就更要爱护它。”
白鼠傻傻笑着:
“我也喜欢公主!”
史兰馨笑着抱了抱白鼠,
“我也喜欢白鼠。”
白鼠在娘胎里憋得太久,一出生就是傻子。
原名狗蛋,姓什么他自己也不记得了。
父母养了他几年,养不动了。
正好那时战乱,他们在逃荒的路上将狗蛋卖给其他人,做口粮。
可是狗蛋天生力气大,虽然才十岁,就将饿昏头的想吃他的灾民给打死了。
狗蛋一直找他的爹娘,可怎么也找不到。
路经一个山匪窝,大当家的看出他的本事,就把他带到身边,冲锋陷阵时让他第一个上。
过了几年,山匪被剿灭了。
官府的人发现狗蛋时,一看他的脸,就知道他是个痴呆。
觉得他没有威胁,还给了馒头,问了他几句话。
狗蛋说话颠三倒四的,总算叫人明白他的身世。
官员们见他安安静静的,也没有捉他回去,没人在意他。
后来他一个人被丢在山上了。饿的不行了,才下山找吃的。
偷了店家的馒头,被打了一顿,第二次还来。
店家无奈了,偷一个两个馒头,也不能将人直接打死吧。
何况他是个傻子,什么都不懂,就知道自己这家的馒头好吃。
最后店主也是心善之人,给他找了一个帮忙运货的伙计,就住在镇门口的城隍庙中。
狗蛋就这样在小镇生活了下。
店家给他改了名字,阿笨。
因为镇上叫狗蛋的孩子已经很多了。
就这样,赚的铜板够狗蛋买馒头,吃的七分饱。
后来店家要举家搬迁了,他的大儿子高中了,他就不能再做商户了。
临走前小儿子说道:
“阿笨这么笨,在这里会饿死的,我们带上他吧。”
店家想了想,阿笨体格强壮,带出去也很是唬人的。
只要馒头就能喂饱,以后自己做的馒头没法卖了,就干脆给他吃吧。
于是阿笨就充做下人跟着上京都了。
结果在路上遇到劫道的,阿笨双拳难敌,店家夫妇让阿笨带着小儿子一起先走,去报官。
小儿子被阿笨扛在肩上跑,抬头看去,父母皆被杀了。
阿笨带着小少爷终于找到官府,也就只能帮着收尸罢了。
阿笨跟着小少爷,将老爷太太一起下葬了。
那天阿笨哭的很伤心,因为老爷太太都是好人,可惜死的这么早。
那位官老爷托了一队也去京城寻亲的人家,带上小儿子和阿笨,阿笨帮忙搬东西,小儿子就可以坐车了。
到了京城,找到了大哥。
可是大哥听到父母亡故后,就将小儿子和阿笨关在了柴房。
他才刚刚做官,又要迎娶高官的女儿。
要是这时说要守孝,就什么都没有了。
小儿子在柴房饿的奄奄一息,是阿笨直接在大婚当日闻到了许多食物的味道,直接撞碎了柴房的门,抱着小儿子冲了出来,在宴席上大吃大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