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砚始终低着头,一言不发,像一尊石化的雕像。
安燠合上本子,用胳膊肘撞了撞他。
“喂,我这本‘罪状大全’都快记满了,三百多条,可我翻来覆去地看,怎么没有一条是‘曾经想杀我’啊?”
她说着,一把将那张令状抢了过来。
程砚猛地抬头,想去夺,却被她灵巧地躲开。
只见安燠跑到蜂箱边,伸出手指蘸了一点亮晶晶的蜂蜜,然后笑嘻嘻地回到程砚面前,对着那张令状上的“格杀”二字,狠狠涂上一个金黄色的、黏糊糊的大叉。
她还不满意,又用蜂蜜在旁边补上四个大字:“已婚免刑”。
做完这一切,她随手将这张“毁尸灭迹”的令状折了折,夹进了另一本从袖子里摸出来的《不周山收租指南》里,当成了书签。
“搞定!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安家的人了,嫁鸡随鸡,嫁狐狸也得随狐狸。天条来了,也得绕道走,懂?”
程砚的眼眶红了,声音沙哑得厉害:“可……那笔,是我写的。”那是他亲手写下的罪孽,怎么可能用一点蜂蜜就涂抹得掉。
安燠脸上的笑容收敛了些,她伸出手指,猛地戳了一下他的脑门,力道不轻。
“你脑子是榆木疙瘩吗?以前写的不算数,那你现在就给我写个新的!”她把《收租指南》和笔都塞到他手里,“给我写!就写‘此妖归我程家供养,永不起诉,终身绑定,概不退货’!”
程砚握着笔,手却抖得像秋风中的落叶,怎么也无法落笔。
那支笔仿佛有千斤重,压着他的过去,压得他喘不过气。
安燠察觉到了他的颤抖。
她叹了口气,覆上他的手腕,她的手温暖而有力。
她的声音也轻了下来,带着一丝罕见的温柔:“程砚,我不是让你赎罪。过去的事,发生了就是发生了,你我都改变不了。”
她直视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我是想看看,现在的你,愿不愿意把这支曾经为天道写下判决的笔,真正地、完完全全地,用来写下我们‘想要的未来’。”
他想要的未来……
程砚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山间清冷的空气混杂着蜂蜜的甜香,涌入肺腑。
当他再次睁开眼时,眼中的迷茫与痛苦已被一种决绝的坚定所取代。
他握紧了笔,在安燠的注视下,一笔一划地在那张令状的背面写下。
“安燠,我妻也。余生所护,唯此一人。”
墨迹歪歪斜斜,甚至还因为手抖而洇开了一小块,却像一道坚不可摧的誓言,烙印在了纸上,也烙印在了两人心上。
第二天清晨,不周山的居民们发现议事厅正中央,最显眼的位置,多了一个崭新的木框。
框里裱着的,正是那张写着“安燠,我妻也”的纸。
上方,安燠还煞有介事地挂上了一块木制标题牌,上书:《本山第一份情感合规声明》。
一只刚化形不久的松鼠崽踮起脚,一字一顿地念完了声明,然后勇敢地举起爪子提问:“山主大人,那……那以前的命令怎么办呀?”
安燠正叉着腰欣赏自己的杰作,闻言,豪气干云地一拍身旁的神核树碑,宣布道:“以前的?通通作废!我宣布,从今天起,不周山所有律法文书、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我和程砚同志的夫妻联签,方可生效!单方面签字的,一律视为无效合同,废纸一张!——这其中,也包括某人即将要写的十万字忏悔录!”
程砚站在一旁,耳尖红得快要滴血,小声抗议:“我没写过……”
“马上就有了!”安燠瞪他一眼。
入夜,万籁俱寂。
程砚悄悄来到后山那棵老槐树下。
这里,有一个他和安燠用土堆起来的、专门用来晒被子的大土包,因为两人总并排躺在上面晒太阳,被安燠戏称为“活人的合葬墓”。
他郑重地挖开一个浅坑,将那张写着“格杀令”的旧纸页,连同上面被蜂蜜涂抹的痕迹,一同埋了进去。
然后,他从怀里摸出一块早就准备好的石片,压在土包上。
石片上,刻着一行字:“今朝执笔,不为天命,只为一人。”
就在石片落下的瞬间,老槐树的树根处,一道微不可察的绿光一闪而过。
埋在土里的那张令状上,“杀”字残存的肃杀墨迹,竟被树根悄然吸收,最终化作了树根上一片新生叶脉的纹路,生机盎然。
远处主屋的窗前,安燠静静地看着他忙碌的背影,嘴角噙着一抹温柔的笑。
她转过身,轻轻把床上的枕头拍得更蓬松了些。
枕头的一角,还缝着一块洗得发白的布条,那是很多年前,她赖在他身边,他无奈之下签发的“今日签到成功”的凭证。
那布条,就像一句永不褪色的回应。
不周山的日子,在这次“屋顶危机”后,似乎进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和谐与稳定。
程砚彻底放下了心中的枷锁,而安燠也收敛了许多没事找事的搞怪念头,山中一派岁月静好。
这种安宁,让所有小妖都感到无比舒适。
然而,他们都忘了,安燠的“安分守己”,通常是有保质期的。
这种风平浪静,往往是在酝酿一场更大的、足以让整个不周山抖三抖的“头脑风暴”。
这不,安宁的日子才过了没多久,某日,安燠在修炼打坐时,像是突然被什么灵感劈中了天灵盖,猛地睁开了眼,双眸中闪烁着一种名为“搞事”的璀璨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