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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以“理”驭“力”——战争宣言(1 / 2)

陈县,机关城核心。

不再是论政台上的儒雅交锋,也不再是书房内的静坐沉思,此间的气氛肃杀而凝重。

巨大的光影地图上,代表敌对势力的光点依旧刺眼,而代表三郡控制区的蓝色光芒,则显得更加凝实、坚定。

张苍立于地图前,身后是目光锐利的墨荆、章邯与陈平。

“时机已至。”张苍开口,声音平静,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陛下既已定‘大秦之道’为国策,我等奉旨推行新政,扫除奸佞,便不可再局限于一时一地之得失。当以此‘道’为旗,昭告天下,明我之正,斥彼之逆!”

陈平上前一步,将一卷早已拟好的帛书呈上:“大人,檄文已按您之意草拟完毕,请过目。”

张苍接过,缓缓展开。这并非普通的讨伐文书,而是一篇以“大秦之道”为思想基石,融合了法家逻辑、儒家修辞、乃至墨家务实精神的战斗宣言。

他以“东巡御史,奉诏宣抚,厘定新政”的名义,将其发布天下。

檄文开篇,并未直接斥责叛逆,而是高屋建瓴,阐述“理”之所在:

“盖闻天道运行,有其常理;人世相处,有其秩序。日月星辰,循轨而行,此天理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此地理也;君臣父子,尊卑有别,各安其分,此人理也。陛下统御四海,创立郡县,书同文,车同轨,行秦律以定分止争,兴教化以正人心,用工械以厚民生,此正是体天理,顺地理,行人理,为我华夏开万世太平之‘大秦正道’!”

紧接着,笔锋直指那些盘踞在外的割据势力与六国余孽,言辞犀利,却并非单纯的辱骂:

“然,有项籍、刘邦等辈,或恃匹夫之勇,妄称天命;或逞奸猾之智,阴结党羽。其行也,不遵王化,不纳律令,割据地方,鱼肉百姓!其政也,或复旧贵之特权,使黔首重陷奴役;或行巫蛊之邪术,惑乱人心,徒耗民力!此等行径,上逆天理——扰乱天地人伦之常序;中乱秩序——破坏陛下所立之一统格局;下祸苍生——致使治下百姓流离失所,饥寒交迫!”

檄文将对方的行为,拔高到了“逆天理,乱秩序,祸苍生”的层面,彻底剥夺了其可能存在的任何“正义性”或“合理性”。

然后,檄文描绘了新政下的美好图景,与对方的“祸乱”形成鲜明对比:

“反观陛下新政所及,东土三郡,律法清明,吏治澄清。农夫得守其田,工匠得逞其技,商旅得通其货,士子得明其理。老有所养,幼有所教,强弱相安,盗贼不起。此非虚言,三郡之民,皆可作证!此乃‘大秦之道’践行之实效,乃顺应天理人心之明证!”

最后,檄文发出了最终的号召与定性:

“故,项、刘等辈,非是义军,实乃逆贼!非为苍生请命,实为一己私欲!其存在,便是对天理之亵渎,对秩序之破坏,对苍生之荼毒!”

“本御史奉天子明诏,持律法之剑,率仁义之师,行吊民伐罪之举!凡我大秦子民,当明辨是非,顺应天理,共讨此等祸国殃民之逆贼!弃暗投明者,依律受赏;负隅顽抗者,国法不容!”

“望四海有识之士,天下受难之民,共鉴此心,同诛此獠,还天下以朗朗乾坤,复人间以正道秩序!”

檄文以骈散结合的文风写就,既有法家的逻辑力量,又有儒家的道德感召,更有基于三郡实绩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