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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南汉刘鋹:仕宦怪制与亡国伏笔(1 / 2)

后晋天福七年(942年)秋,广州城的暑气尚未消退,南汉皇宫的“万政殿”内却弥漫着一股诡异的死寂。刚继位的刘鋹斜倚在铺着白虎皮的御座上,手指把玩着腰间的玉如意,目光扫过阶下的百官——这些官员大多面白无须,穿着绣着金线的宦官服饰,唯有少数几个老臣还留着胡须,却都低着头,大气不敢喘。

“朕听说,近日有士人不愿入宫为官?”刘鋹的声音带着少年人的轻佻,却透着不容置疑的狠厉。他刚满十七岁,继承了父亲刘龑的皇位,也继承了那份荒唐与残暴,甚至在“亲信宦官”的道路上,走得比父亲更远。

阶下的宦官宰相龚澄枢赶紧躬身:“陛下息怒!确有几个不知好歹的士人,说‘身体发肤不可毁伤’,不愿接受官职。臣已派人去抓,很快就能把他们带来问罪!”

“问罪?”刘鋹冷笑一声,从御座上站起来,走到一个留着胡须的老臣面前,伸手扯了扯对方的胡须,“你叫陈谔,是前朝的御史吧?朕记得你儿子去年考中了进士,怎么,他也不愿遵行新规?”

陈谔吓得浑身发抖,赶紧跪倒在地:“陛下饶命!犬子年幼无知,臣已劝他……劝他遵从圣命,只是他身子弱,还需再等几日……”

“等几日?”刘鋹一脚踹翻陈谔,“朕的朝堂,岂容他拖延?传朕旨意,即日起,凡南汉士人,无论科举中第、还是举荐入宫,若想为官,必先入蚕室除籍!若有违抗,全家没入官府为奴,家产充公!”

这道旨意,像一道惊雷,炸响在岭南大地。自此,南汉的特殊仕宦制度被推向极致,成为五代十国乃至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荒诞景象。多年后,赵烈在整理《五代秘史·南汉篇》时,曾通过南汉逃亡官员的口述,还原了这一制度的残酷与荒唐。

当时赵烈正在洛阳的史馆整理十国史料,一个名叫张仲宣的南汉前进士,千里迢迢从岭南逃来,跪在史馆门口,只求能将南汉的真相记录下来。“赵将军!您一定要学学刘鋹的仕宦规矩!”张仲宣衣衫褴褛,脸上还带着未愈的伤痕,“俺就是因为拒绝入蚕室,被抓去打了五十杖,家里的田产被抄,妻子和孩子都被卖去挖矿,俺是逃出来的,好多同乡都死在宫里了!”

赵烈赶紧将张仲宣扶起,让他坐在书房里,递上热粥和干净的衣物。张仲宣喝了粥,情绪才稍稍稳定,缓缓说起了刘鋹这一制度的细节——

刘鋹继位后,便将朝政托付给宦官龚澄枢与女官卢琼仙,自己躲在后宫终日嬉戏。他始终抱着一个荒谬的逻辑:“士人多有家室,必顾子孙,不能尽忠陛下;唯有除籍之人无牵无挂,才能全心为朕办事”。于是在父亲刘龑重用宦官的基础上,进一步颁布了“入仕必先除籍”的规定。为了推行这一制度,他在广州城内专设“蚕室”,由资深宦官负责,专门为求官者实施手术。

“那蚕室,就是人间地狱!”张仲宣的声音带着颤抖,“没有麻药,只有一壶烈酒,让士人自己喝下去,然后被绑在木板上操作……好多人都熬不过去,当场就死了;就算活下来,也落下终身残疾,连走路都困难。”

他说起自己的同乡王秀才,当年考中进士,本以为能光宗耀祖,却被传旨入宫。王秀才跪在宫门前哭谏,援引“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古训,结果被刘鋹下令“杖毙宫门”,尸体还被挂在广州的“开远门”上示众,上面写着“抗旨不遵者,下场如此”。

“从那以后,岭南的士人要么逃离,要么只能被迫从命。”张仲宣叹了口气,“俺们广州有个叫李遇的举人,家里有八十岁的老母,为了养活母亲,只能去蚕室。手术后,他在床上躺了三个月才下床,入宫后当了个小官,每月俸禄还不够给母亲买药,最后母亲还是饿死了……”

赵烈在纸上快速记录,问道:“那些入仕的人,就真的能‘尽忠’吗?他们的行政能力如何?”

“尽忠?不过是为了自己享乐!”张仲宣愤怒地拍着桌子,“龚澄枢当宰相,把朝堂当成自己的家产,卖官鬻爵,谁给的钱多,就能当大官;卢琼仙当女侍中,整天陪着刘鋹吃喝玩乐,根本不管政事。去年广州发生水灾,百姓们流离失所,龚澄枢却还在修建自己的府邸,说‘水灾是上天惩罚百姓,与朝廷无关’!”

他还说,南汉的这类官员数量在刘鋹统治时期达到了顶峰,仅广州城内就有七千余人,连节度使、刺史这样的地方高官,都由他们担任。这些人大多没有文化,只会阿谀奉承,处理政务时要么胡乱批示,要么推诿给下属,导致南汉的行政体系混乱不堪。

“俺曾在邕州(今广西南宁)当差,那里的刺史是个叫李托的宦官,连‘邕州’两个字都认不全,却要掌管一州的军政。”张仲宣回忆道,“有一次,交州的叛军来犯,李托不知道该怎么办,竟然下令‘关闭城门,不管城外百姓’,结果城外的数千百姓都被叛军杀害,尸体堆在城门外,臭了半个月,李托却还在城里喝酒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