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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血墨判官(1 / 2)

【判官笔录卷首】

“血墨判官者,不书生人,不录亡魂,只记骨税。

今夜受案:编号 55-1923-2023,案名《骨税轮回》。

原告:时间本身。

被告:唐雅、刘传新、周世坤、小林。

旁证:55 具童骨、55 枚银元、55 条胡同。

法器:血墨笔(由唐雅第 55 圈指骨磨成)、骨简(由 55 岁刘传新脊椎制成)、

印泥(由周世坤 19 岁骨脂熬化)、判官印(由小林断指截面刻成)。

开庭——子时 14 刻。”──────────────────

第一幕开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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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场00:14敲骨鸣冤血量 55l】

铜钟内壁亮起幽蓝磷火,火里浮出一张公堂。

堂上悬匾——“骨税司”。

判官无面,唯有一支血墨笔悬于空中。

鼓声为惊堂木,鼓楼为衙署。

唐雅被脊椎骨简卷住双足,倒吊在公堂正中。

她的血液逆流,滴入血墨笔,笔锋自动书写:

“被告唐雅,欠时间 55 年,利滚利,合计 3025 年。”

【第二场00:19剥衣见骨血量 110l】

血墨笔一挥,唐雅皮肤剥落,像纸衣。

皮下不是血肉,是 55 张病历卡,

每张病历对应一条胡同,卡上诊断皆为“时间逆行”。

病历卡自动翻阅,空白处浮现一行金粉字:

“请被告自述,为何 55 年不还骨税?”

唐雅张口,却发不出人声,只吐出 55 枚银元,

银元落地,化作 55 个微型鼓楼,鼓楼里各锁一个她。

【第三场00:24滴血认亲血量 165l】

刘传新的亡魂被骨简拖上堂。

他只剩一颗头颅,眉心 GpS 坐标闪着 39.907N,116.397E。

血墨笔蘸其颈动脉残血,写道:

“原告刘传新,诉:被告唐雅于 1977 年借我骨不还。”

头颅张口,吐出一截脐带,脐带另一头系着唐小羽。

脐带滴血,血呈淡金色骨脂,落地成一行童书:

“欠债人,亦是讨债人。”──────────────────

第二幕对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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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场00:29肉簿对骨簿血量 220l】

周世坤 19 随形态被押上堂。

血墨笔剥开他右手小指,指内竟无骨,

只有一张卷轴,展开是 55 米长的《骨税图》。

图上画着 55 条胡同,每条胡同口站着一个唐雅。

血墨质问:“为何以他人之骨绘己之图?”

周世坤笑而不答,只把卷轴抛向空中,

卷轴化作骨简,骨简上自动浮现一行血字:

“图成之日,骨主自来。”

【第五场00:34魂印对指印血量 275l】

小林被押上堂,身体一分为二:

19 碎肉身,95 岁骨魂。

骨魂手捧断指截面,截面上刻着“第 55 号被告”。

血墨笔以骨魂为印泥,在骨简上按下指印,

指印立刻长出年轮,年轮里浮现 55 次“跳车失败”画面。

血墨问:“为何不老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