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州衙博弈
案件移交州府,赵五奉命前往同州城述职。
这座水陆要冲的州府治所,官场的水比冯翊县深了何止十倍。
然而他未曾料到,此行竟会先遇红颜知己,再陷漕运迷局。
州府提调案件的命令传到冯翊县衙时,赵五正在复核近年来的漕粮账册。司法参军带来的不仅是移交案卷的指令,更有一份来自刺史府的文书,命赵五即日前往同州城,禀报案件详情。
这在意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赵五心知,这既是例行程序,恐怕也是郑家势力施压的结果,意在将他调离冯翊,便于他们运作。他不敢怠慢,将县衙公务暂交县丞代理,带着精心整理的案卷副本和关键物证,只带了两个得力亲随,便策马赶往同州。
同州城位于渭水与洛水交汇处,城郭巍峨,商贾云集,远比冯翊县城繁华。赵五无暇欣赏街市景象,径直前往州衙报到。递上文书后,他被胥吏引至一处厢房等候召见。房间内已有几位其他县来的官员在等候,彼此寒暄几句,言谈间皆谨慎小心,透露出对州衙环境的敬畏与疏离。
等了约莫一个时辰,才有书吏来唤:“冯翊县尉赵五,刺史大人与别驾大人有请。”
赵五整理衣冠,深吸一口气,步入州衙正堂。堂上端坐着两人,主位是位年约五旬、面色红润、不怒自威的紫袍官员,正是同州刺史崔璞。下首一位青袍官员,面容清癯,目光敏锐,正是对赵五颇为赏识的柳别驾。柳别驾见到赵五,微微颔首,眼神中传递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鼓励。
(唐代州级长官为刺史,副手为别驾、长史等,共同处理州务,尤其是刑狱、漕运等要事。)
崔刺史先是照例询问了冯翊县的日常政务,语气平和,却带着上位者的威仪。随后,话锋转入正题:“赵县尉,郑氏货栈一案,州府甚为关切。人命关天,且涉地方大姓,处置须得万分谨慎。你将案情始末,再详细陈述一遍。”
赵五早有准备,不卑不亢,将如何接到张老五报案,如何发现疑点,如何微服查访获得线索,如何审讯工匠获得口供,以及发现暗室血迹、下游尸首与鞋底补丁吻合等关键证据,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地禀报了一遍。他语气平稳,重点突出,既陈述了事实,也表明了自己依法办案的立场。
崔刺史听罢,沉吟片刻,看向柳别驾:“柳公以为如何?”
柳别驾捋须道:“赵县尉所呈,人证、物证、勘验记录看似完备,链条清晰。然则……郑家今日一早已递上辩状,声称其货栈火灾乃意外,工匠口供乃屈打成招,至于那具尸首,更是无从断定必是张初一。此事,恐还需详加推敲。”他话语虽未明确支持赵五,但点出郑家反应,实则是提醒赵五对方的反击策略。
果然,崔刺史接口道:“不错。郑家乃州中纳粮大户,今岁漕粮转运,尚需其协力。此事若处理不当,恐影响漕运大事。赵县尉年轻有为,锐气可嘉,但有时亦须懂得权衡利弊。”这话语中的回护与压力交织,让赵五心中一凛。
就在这时,堂外传来通报声,言及漕运使衙门派人前来,有要事与刺史相商。崔刺史便让赵五先行退下,听候传唤。
赵五退出正堂,心中思绪纷杂。州府的态度暧昧,既未否定他的办案,也未给予支持,反而强调漕运大局,显然有所顾虑。他信步走到州衙旁的一处荷花池边,望着池中残荷,凝神思索破局之策。
“赵郎君?”一个熟悉而轻柔的声音自身后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