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唯一合乎逻辑的解释。上个星期,城里没有马车经过。有一队士兵路过城里,向西行去,但士兵不会把爱尔迈拉带走。那条船上尽是酒商,是开往本特堡(1)的。罗斯科曾看见那条船上的两个船工踉踉跄跄地在街上走过。船开走后,没有得到关于斗殴的报告,他松了口气。酒商们都是些粗鲁人,一个结了婚的女人当然不该跟他们一同旅行。
“罗斯科,你最好去了解一下。”桃子说,“如果她出走了,七月肯定想知道事情的经过。”
此话当然不错,七月太爱他的妻子了。
他到河边走了一趟,证实了桃子的怀疑。船工老沙宾在运酒船开走的那天看见一个女人上了船。
“天哪,干吗不早点儿告诉我?”罗斯科问。
老沙宾只耸了耸肩。除了他自己的事,什么人上了船与他毫不相干。
“我还以为是个妓女呢。”他说。
罗斯科慢慢地回到监狱,感觉摸不着头脑。他真希望这一切只是个误会。在回来的路上,每家商店他都进去看了看,希望能在某家店里看到爱尔迈拉正像其他女人一样在买东西。可是她不在商店里。路过那家酒吧时,他还问了店主兰弗罗是否知道最近有个妓女离城走了,但城里只有两个妓女,而且兰弗罗说她们俩都在楼上睡觉。
真倒霉透了。他曾设想过七月走后可能会发生哪些糟糕的事情,但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爱尔迈拉会失踪。男人的妻子坐运酒船出走的事毕竟不多。他听说有的女人不满婚后生活而回娘家去的,但爱尔迈拉连娘家都没有。再者,她也没有理由对婚后生活不满意,因为七月从来没有让她干过重活儿。
她显然出走了,他感觉自己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七月也走了,只知道他去的大致方向是圣安东尼奥。他一个月后就可能回来,到那时总得有人将这个坏消息告诉他。罗斯科可不愿意充当这个角色,但只有他的工作是待在监狱周围,看来他不得不把这个坏消息告诉七月。
更糟糕的是,他必须在监狱周围坐上一两个月,整天为七月回来后会对此事作何反应而发愁。他也许三个月或半年后才回来——他的慢条斯理是尽人皆知的。罗斯科知道自己受不了六个月忧虑的压力。当然,这件事证明七月结婚是办了件傻事,然而这个结论并不能使自己的处境有丝毫改善。
不到半小时,史密斯堡全城的居民便都知道七月约翰逊的老婆坐着一条运酒船出走了。约翰逊一家好像为全城提供了最耸人听闻的谈资。上一件事是本的死。前来询问罗斯科失踪案的人接踵而至,迫使他放弃了削木头的念头。可现在正是他需要借削木头使自己安下心来的时刻。
很多从来对爱尔迈拉不闻不问的人,也突然来到监狱问及她的生活习惯,似乎他是这方面的权威,其实他只见过那个女人烧一两条鲇鱼。
他们之中最烦人的是老太婆哈克尼斯。她曾在密西西比的某个地方教过书,从此以后,她对待大人也像对待小孩子一样。她在她儿子开的杂货店里干点儿事情,而那儿的活儿显然不够她忙的。她好像是受了上帝的派遣前来调查整个事件一样,雄赳赳气昂昂地从大街上朝这儿走来。罗斯科已经找铁匠、驿站站长和几个棉农讨论过这件事,正希望有点儿空闲好好思考一下。但老太婆哈克尼斯不吃他这一套。
“罗斯科,你要是当我的副手,我就把你抓起来。”她说,“你让人和七月的老婆私奔,盘算着干什么?”
“没有人和她一同出走,”罗斯科说,“她自己一个人走的,我想。”
“你怎么知道?”老太婆哈克尼斯说,“我看要不是她喜欢上了船上的某个人,就不会跟着整船人跑掉。你打算什么时候去找她?”
“我没打算去。”罗斯科大吃一惊地说。他可没想过去找她。
“哦,我看你应该去,除非你是个饭桶。”老太婆说,“城里发生了这样的事,要是副司法官就这么坐着而不去管,这个城就太不像个城了。”
“这里从来就不像个城。”罗斯科提醒她。这一看法虽说是真的,但只能把老太婆哈克尼斯激怒。
“你要是不去找那个女人,就去找七月。”她说,“他也许想早点儿把妻子找回来呢,免得她在什么地方叫人把头皮剥了。”
她说完便雄赳赳气昂昂地走了,罗斯斯科这才松了口气。他走进屋里,拿出威士忌喝了一两口。这瓶酒常放在长椅最不愿意让史密斯堡的人以为他是个醉鬼。虽然小心翼翼地不多喝,他还是发现酒瓶子空了。他好像把酒喝了个精光,可是并没感觉到有醉意。天气闷热,他昏昏沉沉的,便倒在长椅上睡着了。一觉醒来,看见桃子和查理·巴恩斯正瞪着他。
这可真恼人,刚醒来就见桃子和查理这么瞪着他。
“她还是不在吗?”他问道。真希望在他睡觉时出现了使爱尔迈拉露面的奇迹。
“当然还是不在。”桃子说,“你放着公事不办,反倒喝醉了。起来找七月去。”
“七月去得克萨斯了。”罗斯科说,“我只去过小石城,方向不同。”
“罗斯科,你要是连得克萨斯也找不到,就太不称职了。”桃子说。
桃子惯于误解人,哪怕人家的意思已经一清二楚。
“我找得到得克萨斯。”他说,“问题是我能找到七月吗?”
“他是和那个男孩子一同骑马往圣安东尼奥去的。”桃子说,“你勤打听着点儿,别人会告诉你的。”
“我要是错过他了呢?”罗斯科问。
“那你就到加利福尼亚去。”她说。
罗斯科本来就头痛,听桃子讲话,他的头更痛了。
“他的妻子不在了。”查理·巴恩斯说。
“真浑蛋,查理,闭上嘴!”桃子说,“他知道,我不信他连这个都忘了。”
罗斯科没有忘记这一点。一夜之间,这件事便成了他生活的主宰。爱尔迈拉失踪了,他必须采取行动,而且没有别的选择。要么到北边去找爱尔迈拉,要么去得克萨斯找七月。他自己也不知道哪一种选择更明智。
他想恢复平静,可是很难做到。现在他头很痛,加上桃子和查理·巴恩斯一天之内两次来这里瞪着他,他只能抱怨七月使他落到这么个处境。在罗斯科看来,七月不结婚时一直生活得挺好;即便一定要结婚,他也应该谨慎一些,至少娶个有心在史密斯堡住下来的人——无论谁都应该要求妻子做到这一点吧。相反,他做了最糟糕的选择,并且让罗斯科来尝这个选择结下的苦果。
“我对旅行一窍不通。”罗斯科说。那次去小石城简直是他生活中的一场噩梦。他在寒冷的雨中骑马走了一整天,结果发了一个月高烧。
百般无奈之下,他次日一早便给骑了十年的马装置鞍韂。这是一匹阉了的白马,名叫曼菲斯。好几位市民聚在监狱前观看他理行李、捆枪套,谁也没有因为他要外出,剩下他们无人保护而流露出不安的神情。别看罗斯科寡言少语,其实他对史密斯堡的市民满腹抱怨,对桃子约翰逊和查理·巴恩斯尤其如此。要是桃子别那么好管闲事,那么要等到七月回来时才能发现爱尔迈拉失踪。到那时,七月自己就可以处理,再说这本来就是他的事。
“好了,但愿我外出的时候没有人来抢银行。”他对旁观的一圈人说。他还想提醒他们注意更坏的事,比如印第安人来犯什么的,但事实上印第安人已多年不来骚扰史密斯堡了。虽然如此,他骑白马的主要原因是,他曾在什么地方听说印第安人很害怕白马。
关于抢银行的话是冲着查理·巴恩斯说的。查理的反应是眨了几下眼睛。银行从未遭过抢劫,但是万一被抢,查理兴许会当即倒地而死。倒地不是因为他害怕,而是因为他舍不得损失哪怕一个子儿。
罗斯科把这座小小的监狱当成了家,因为他过去几年一直住在这里。它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令他神往过。说实在的,每看它一眼他都想哭。当然,当着全城半数市民的面,他可不能哭。这天早上天气十分晴朗,已经有了夏日的征兆。罗斯科一向喜暑恶寒,他不知道是否能赶回来享受七八月间那美妙的时光。到那时,连那条河都好像不再流动了。他一直相信预感。他现在就有预感——他不会再回来了。他感觉这是他看史密斯堡的最后一眼,但城里的人并不打算给他在这里多待一会儿的机会,让他抒发伤感的情绪。
“你还没动身,爱尔迈拉可能到加拿大了。”桃子指出。
罗斯科很不情愿地爬上了曼菲斯。马很高,若不是为了观察四周,根本没有必要骑它。“唉,我不愿意离开这儿,让你们连个副司法官也没有。”他说,“不知道七月会不会让我这么做,他叫我对这个城负责。”
没有人对他的话做出任何反应。
“七月回来的时候,如果我不在,你们就对他说我找他去了。”罗斯科说,“我没准儿会跟七月到处绕上一段时间呢。我先去找他,之后他再找我。在这期间,如果城里乱成一团,可别怪我罗斯科·布朗啊。”
“罗斯科,一公里以外就是碉堡。”桃子说,“军队会像你那样照顾我们。”
此话当然不假。要是当初没有一个什么碉堡,就不会有这个史密斯堡,但是士兵们对这个城从来就不关心。
“要是爱尔迈拉回来了怎么办?”罗斯科问。没有人认为会有这种可能性。“我一走就不知道了。”
“她回来干吗?”桃子问,“她走就是走了呗。”
罗斯科现在连爱尔迈拉也想不起来了。虽然在过去二十四小时内,除了她,他什么也没想过。他只知道他不愿意离开这个他视之为家的城市。现在,每个人都焦急地盼着他快些走,真使他伤心透了。
“可是如果老达顿拼命喝酒,那些大兵是不会过来帮忙的。”他说,“七月再三嘱咐我,要我照顾好他。”
这一小群公民丝毫不为老达顿可能做些什么操心。他们依然鸦雀无声地望着他。
罗斯科已经技穷,再也想不起什么警告或理由能使自己留下来为他们工作了。于是他狠狠地踢了曼菲斯一下——走起来时它是匹好马,让它起步却不容易——这匹四蹄宽大的白马便撒腿上了路,踢起的泥土落到了查理·巴恩斯那锃亮的皮鞋上。罗斯科最后看了一眼那条河,直奔得克萨斯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