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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1 / 2)

沈从文

探索思考

童年往事是中学生写作中最常见的题材,且大多以“趣”为核心,自然少不了运用“逗趣”技巧。沈从文先生的这篇追忆童年的散文中就有不少幽默逗趣的笔法,阅读时不妨留意文中那些与你的生活较为贴近的素材,看作者是如何表现的。

阅读批注

我能正确记忆到我小时的一切,大约在两岁左右。我从小到四岁左右,始终健全肥壮如一只小豚。四岁时母亲一面告给我认方字,外祖母一面便给我糖吃,到认完六百生字时,腹中生了蛔虫,弄得黄瘦异常,只得每天用草药蒸鸡肝当饭。1那时节我就已跟随了两个姐姐,到一个女先生处上学。那人既是我的亲戚,我年龄又那么小,过那边去念书,坐在书桌边读书的时节较少,坐在她膝上玩的时间或者较多。2

1 制造转折

表现幽默感最常见的方法之一就是制造“突然的转折”,使结果出乎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而制造这类转折的必备条件就是将两个不相关的事件A和B联系起来,读者原本期待着事件A的发展结果,但看到的却是事件B的,这样的意外就能产生一定的幽默效果。认字和吃糖本是不相关的两件事,作者在此处将其联系到一起,读者原本期待着“认完六百生字时”,“我”是否在知识上有了惊人的进步,没想到看到的结果却是“腹中生了蛔虫”,吃糖太多吃坏了肚子。读者的期待虽然落了空,但吃糖导致营养不良又确实合乎常理,因此能会心一笑而不觉荒谬。

2 制造转折

读者和“我”家人的想法或许差不多,认为孩子早早地接受教育,加上老师又是亲戚,少不了照应和指导,必能“赢在起跑线上”。结果却是,正因为“年龄小”和“老师是亲戚”,反倒无心向学了。此处和上一条对于幽默感的运用都有轻微揶揄的成分,即对儿时所受的家庭教育有一丝极为温和、善意的嘲讽,这种嘲讽中包含的情感是亲切与想念。

到六岁时,我的弟弟方两岁,两人同时出了疹子。时正六月,日夜皆在吓人高热中受苦。又不能躺下睡觉,一躺下就咳嗽发喘。又不要人抱,抱时全身难受。我还记得我同我那弟弟两人当时皆用竹簟卷好,同春卷一样,竖立在屋中阴凉处。家中人当时业已为我们预备了两具小小棺木搁在廊下。3十分幸运,两人到后来居然全好了。我的弟弟病后家中特别为他请了一个壮实高大的苗妇人照料,照料得法,他便壮大异常。我因此一病,却完全改了样子,从此不再与肥胖为缘,成了个小猴儿精了。

3 比拟

幽默技法中有一种近似“黑色幽默”,即在玩笑逗趣中隐含着些许的荒唐甚至残忍。“我”和弟弟病重难耐,作者却将人比作“春卷”这一无生命物体,又调侃家人已做好两个孩子命不久矣的准备。实际上,读者能看出这家人正在经受煎熬,作者却在此时讲起俏皮话,有意略去病痛给人带来的痛苦感受,显出了一种劫后余生的豁朗心态。

六岁时我已单独上了私塾。如一般风气,凡是私塾中给予小孩子的虐待,我照样也得到了一份。4但初上学时我因为在家中业已认字不少,记忆力从小又似乎特别好,比较其余小孩,可谓十分幸福。第二年后换了一个私塾,在这私塾中我跟从了几个较大的学生,学会了顽劣孩子抵抗顽固塾师的方法,逃避那些书本去同一切自然相亲近。这一年的生活形成了我一生性格与感情的基础。我间或逃学,且一再说谎,掩饰我逃学应受的处罚。我的爸爸因这件事十分愤怒,有一次竟说若再逃学说谎,便当砍去我一个手指。我仍然不为这话所恐吓,机会一来时总不把逃学的机会轻轻放过。当我学会了用自己眼睛看世界一切,到不同社会中去生活时,学校对于我便已毫无兴味可言了。

4 反讽

在一般语境中,“虐待”所搭配的词往往是“遭受”“忍受”,是贬义的,情感表现为无奈、痛苦,此处用“给予”和“得到”这样中性偏褒义的词,将遭受虐待这件事描述为“人人有份”的好东西,表面上看弱化了“虐待”的负面含义,实则明褒暗贬,是一种含蓄的抨击和讽刺。

我爸爸平时本极爱我,我曾经有一时还作过我那一家的中心人物。稍稍害点病时,一家人便光着眼睛不睡眠,在床边服侍我,当我要谁抱时谁就伸出手来。家中那时经济情形还很好,我在物质方面所享受到的,比起一般亲戚小孩似乎都好得多。我的爸爸既一面只作将军的好梦,一面对于我却怀了更大的希望。他仿佛早就看出我不是个军人,不希望我作将军,却告诉我祖父的许多勇敢光荣的故事,以及他庚子年间所得的一份经验。他因为欢喜京戏,只想我学戏,作谭鑫培。他以为我不拘作什么事,总之应比作个将军高些。第一个赞美我明慧的就是我的爸爸。可是当他发现了我成天从塾中逃出到太阳底下同一群小流氓游**,任何方法都不能拘束这颗小小的心,且不能禁止我狡猾的说谎时,我的行为实在伤了这个军人的心。 5同时那小我四岁的弟弟,因为看护他的苗妇人照料十分得法,身体养育得强壮异常,年龄虽小,便显得气派宏大,凝静结实,且极自重自爱,故家中人对我感到失望时,对他便异常关切起来。这小孩子到后来也并不辜负家中人的期望,二十二岁时便作了步兵上校。至于我那个爸爸,却在蒙古,东北,西藏,各地处军队中混过,民国二十年时还只是一个上校,在本地土著军队里作军医(后改为中医院长),把将军希望留在弟弟身上,在家乡从一种极轻微的疾病中便瞑目了。6

5 自嘲

幽默的另一个方式是自嘲。父亲望子成龙,“我”却天性不羁,但作者在叙述这种冲突时,没有对家人的期待和价值观表达出反感的情绪,而是用幽默的口吻将自己形容为谎话精、不学无术,表示“过错在自己”,用自嘲的方式表达了对父亲的体谅。这类幽默往往能体现出写作者性情之宽厚。

6 自嘲

这一段虽然写的是父亲,但使用的写作方法也是“自嘲”。父亲奔波了半生,也没有实现他“将军的好梦”,最终连一场“极轻微的疾病”都没能扛过去。他显然是对自己的人生十分失望,郁郁而终。现实令人唏嘘,但作者却用调侃的语气轻轻拿捏了这一段,他站在父亲的角度上,没有渲染悲情色彩,为父亲保留了尊严,使读者从宏观的角度观望其一生。

我有了外面的自由,对于家中的爱护反觉处处受了牵制,因此家中人疏忽了我的生活时,反而似乎使我方便了好些。领导我逃出学塾,尽我到日光下去认识这大千世界微妙的光,稀奇的色,以及万汇百物的动静,这人是我一个张姓表哥。他开始带我到他家中橘柚园中去玩,到城外山上去玩,到各种野孩子堆里去玩,到水边去玩。他教我说谎,用一种谎话对付家中,又用另一种谎话对付学塾,引诱我跟他各处跑去。即或不逃学,学塾为了担心学童下河洗澡,每到中午散学时,照例必在每人手心中用朱笔写个大字,我们尚依然能够一手高举,把身体泡到河水中玩个半天。7这方法也亏那表哥想出的。我感情流动而不凝固,一派清波给予我的影响实在不小。我幼小时较美丽的生活,大部分都同水不能分离。我的学校可以说是在水边的。我认识美,学会思索,水对我有较大的关系。我最初与水接近,便是那荒唐表哥领带的。

7 对比反差

此处的幽默笔法主要借助了素材本身的趣味性。顽童好玩的冲动极强,以至于心甘情愿用高举手臂的辛苦来换取游泳的快乐,对他们来说这是理所应当,但对大多数惯于遵守规则的人来说,这很“荒谬”。这种理所应当和荒谬感的反差便形成了幽默的效果。

现在说来,我在作孩子的时代,原来也不是个全不知自重的小孩子。我并不愚蠢。当时在一班表兄弟中和弟兄中,似乎只有我那个哥哥比我聪明,我却比其他一切孩子懂事。但自从那表哥教会我逃学后,我便成为毫不自重的人了。在各样教训各样的方法管束下,我不欢喜读书的性情,从塾师方面,从家庭方面,从亲戚方面,莫不对于我感觉得无多希望。我的长处到那时只是种种的说谎。我非从学塾逃到外面空气下不可,逃学过后又得逃避处罚。我最先所学,同时拿来致用的,也就是根据各种经验来制作各种谎话。8我的心总得为一种新鲜声音,新鲜颜色,新鲜气味而跳。我得认识本人生活以外的生活。我的智慧应当从直接生活上吸收消化,却不须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学来。似乎就只这样一个原因,我在学塾中,逃学纪录点数,在当时便比任何一人都高。9

8 自嘲

“学以致用”是褒义的,将它与“谎话”搭配,是嘲讽自己说谎成性。作者虽然站在成人世界的立场上隐隐地表示了对这类年幼无知的行为的不认可,但这样的幽默自嘲更多地让人感到作者对童年时光的怀念,本质上是对天真无邪的包容和向往。

9 点题

这一句有点题的作用,标题中的“小书”和“大书”所指代的意义有了比较明朗的解释。作者不想做一个只会死啃教学书本的人,他希望在读书的同时也认识人生、了解世界。“小书”在学校里就能读,“大书”则非得在学校以外才能看到。在此句之前,作者一直用幽默的语言调侃自己逃学的经历,嘲讽自己的顽劣,到这一句时突然严肃了起来,向读者解释自己逃学的真正原因所在,使得之前产生的“笑”都变得深刻起来,不只是为了逗趣而逗趣。在我们日常运用幽默技巧进行写作时也需记住这一点:幽默不等于通篇搞笑,适时的严肃是十分必要的,它能突出重点,且避免文章流于庸俗。

离开私塾转入新式小学时,我学的总是学校以外的。到我出外自食其力时,我又不曾在职务上学好过什么,二十年后我“不安于当前事务,却倾心于现世光色,对于一切成例与观念皆十分怀疑,却常常为人生远景而凝眸”,这分性格的形成,便应当溯源于小时在私塾中逃学习惯。

自从逃学成习惯后,我除了想方设法逃学,什么也不再关心。

有时天气坏一点,不便出城上山里去玩,逃了学没有什么去处,我就一个人走到城外庙里去。本地大建筑在城外计三十来处,除了庙宇就是会馆和祠堂。空地广阔,因此均为小手工业工人所利用。那些庙里总常常有人在殿前廊下绞绳子,织竹簟,做香,我就看他们做事。有人下棋,我看下棋。有人打拳,我看打拳。甚至于相骂,我也看着,看他们如何骂来骂去,如何结果。10因为自己既逃学,走到的地方必不能有熟人,所到的必是较远的庙里。到了那里,既无一个熟人,因此什么事都只好用耳朵听,眼睛去看,直到看无可看听无可听时,我便应当设计打量我怎么回家去的方法了。

10 语言描写

此处的幽默体现在“把不体面的事用体面的方式描述出来”,特意旁观他人吵架,显然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这样的行为无论如何都算不上体面,但经作者一描述,倒让这卑琐的举动显得像是在做某种考察或研究。这种“故作正经”的表达也是常见的幽默技巧之一。

来去学校我得拿一个书篮。内中有十多本破书,由《包句杂志》《幼学琼林》到《论语》《诗经》《尚书》通常得背诵。分量相当沉重。逃学时还把书篮挂到手肘上,这就未免太蠢了一点。凡这么办的可以说是不聪明的孩子。许多这种小孩子,因为逃学到各处去,人家一见就认得出,上年纪一点的人见到时就会说:“逃学的,赶快跑回家挨打去,不要在这里玩。”若无书篮可不会受这种教训。因此我们就想出了一个方法,把书篮寄存到一个土地庙里去。那地方无一个人看管,但谁也用不着担心他的书篮。小孩子对于土地神全不缺少必需的敬畏,都信托这木偶,把书篮好好的藏到神座龛子里去,常常同时有五个或八个,到时却各人把各人的拿走,谁也不会乱动旁人的东西。11我把书篮放到那地方去,次数是不能记忆了的,照我想来,次数最多的必定是我。

11 正话反说

这段叙述用到了“正话反说”的写法。孩子们把书篮寄存在土地庙里,恰恰是因为那里一个人也没有,所以不会有谁去拿走他们的东西,这是优势,作者却在后句中故意加了个“但”字;孩子们又恰恰是因为对鬼神无所顾忌,才会拿神龛来藏东西,帮助自己逃学,作者却反倒说是出于“敬畏”。此处的正话反说产生了幽默的效果,让这些孩子们看起来活泼又机灵,透着点可爱。

逃学失败被家中学校任何一方面发觉时,两方面总得各挨一顿打。在学校得自己把板凳搬到孔夫子牌位前,伏在上面受笞。处罚过后还要对孔夫子牌位作一揖,表示忏悔。有时又常常罚跪至一根香时间。我一面被处罚跪在房中的一隅,一面便记着各种事情,想象恰好生了一对翅膀,凭经验飞到各样动人事物上去。12按照天气寒暖,想到河中的鳜鱼被钓起离水以后拨剌的情形,想到天上飞满风筝的情形,想到空山中歌呼的黄鹂,想到树木上累累的果实。由于最容易神往到种种屋外东西上去,反而常把处罚的痛苦忘掉,处罚的时间忘掉,直到被唤起以后为止,我就从不曾在被处罚中感觉过小小冤屈。那不是冤屈。我应感谢那种处罚,使我无法同自然接近时,给我一个练习想象的机会。

12 批判嘲讽

此处的幽默手法本质上是贬损。作者详细描写了受罚的过程,暗暗讽刺了私塾教育的落后,不但学的是“四书五经”,受罚时还跪孔夫子。教学埋首故纸堆,奖惩也是毫无意义的走形式,这种“仪式感”因此显得十分可笑,而“我”此刻的神游更是加大了对腐朽思想的蔑视和讽刺。

家中对这件事自然照例不大明白情形,以为只是教师方面太宽的过失,因此又为我换一个教师。我当然不能在这些变动上有什么异议。这事对我说来,我倒又得感谢我的家中。因为先前那个学校比较近些,虽常常绕道上学,终不是个办法,且因绕道过远,把时间耽误太久时,无可托词。现在的学校可真很远很远了,不必包绕偏街,我便应当经过许多有趣味的地方了。13从我家中到那个新的学塾里去时,路上我可看到针铺门前永远必有一个老人戴了极大的眼镜,低下头来在那里磨针。又可看到一个伞铺,大门敞开,作伞时十几个学徒一起工作,尽人欣赏。又有皮靴店,大胖子皮匠,天热时总腆出一个大而黑的肚皮(上面有一撮毛!)用夹板上鞋。又有剃头铺,任何时节总有人手托一个小小木盘,呆呆的在那里尽剃头师傅刮脸。14又可看到一家染坊,有强壮多力的苗人,踹在凹形石碾上面,站得高高的,手扶着墙上横木,偏左偏右的摇**。又有三家苗人打豆腐的作坊,小腰白齿头包花帕的苗妇人,时时刻刻口上都轻声唱歌,一面引逗缚在身背后包单里的小苗人,一面用放光的红铜勺舀取豆浆。

13 心理描写

上学路程太远对大多数学生来说都是不利条件,对“我”来说却因为更便于在外游**而显得极为有利,不必再搜肠刮肚地说谎圆谎了。“感谢”一词颇有得意之相,把“我”那点顽皮机灵的小心思暴露无遗,让人忍俊不禁。

14 细节描写

对世间万象的观察非常细致,从人物形貌到动作到神态,在“我”眼中都格外有趣。孩童的目光纯净无瑕,他们看待事物的角度和关注的细节常常是成年人出于礼貌而有意回避的。比如,这里写到胖皮匠肚子上的毛发,作者不仅加上括号以单独强调,还在末尾加上感叹号表示惊奇;再比如剃头铺里刮脸的顾客,多数人对他们在剃刀下保持不动的面部表情习以为常,作者却直言其“呆呆的”。儿童的这种不怕尴尬、不懂冒犯纯粹基于对世界的好奇,而全无恶意。童言无忌,令人捧腹。

我还必需经过一个豆粉作坊,远远的就可听到骡子推磨隆隆的声音,屋顶棚架上晾满白粉条。我还得经过一些屠户肉案桌,可看到那些新鲜猪肉砍碎时,尚在跳动不止。我还得经过一家扎冥器出租花轿的铺子,有白面无常鬼,蓝面阎罗王,鱼龙,轿子,金童玉女。每天且可以从他那里看出有多少人接亲,有多少冥器,那些定做的作品又成就了多少,换了些什么式样。并且还常常停顿下来,看他们贴金敷粉,涂色,一站许久。

我就欢喜看那些东西,一面看一面明白了许多事情。

每天上学时,我照例手肘上挂了那个竹书篮,里面放十多本破书。在家中虽不敢不穿鞋,可是一出了大门,即刻就把鞋脱下拿到手上,赤脚向学校走去。不管如何,时间照例是有多余的,因此我总得绕一节路玩玩。若从西城走去,在那边就可看到牢狱,大清早若干人带了脚镣从牢中出来,派过衙门去挖土。若从杀人处走过,昨天杀的人还没有收尸,一定已被野狗把尸首咋碎或拖到小溪中去了,就走过去看看那个糜碎了的尸体,或拾起一块小小石头,在那个污秽的头颅上敲打一下,或用一木棍去戳戳,看看会动不会。15若还有野狗在那里争夺,就预先拾了许多石头放在书篮里,随手一一向野狗抛掷,不再过去,只远远的看看,就走开了。

15 对比反差

这一幕场景中的死亡的恐怖与孩童的天真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制造了一种“黑色幽默”的效果。儿童对生死缺乏概念,尚未体验过真正的恐惧,把尸体的头颅当作废弃物去戳去捣,虽让人感到骇然,但也忍不住讪笑他们的无知无畏。

既然到了溪边,有时候溪中涨了小小的水,就把裤管高卷,书篮顶在头上,一只手扶着,一只手照料裤子,在沿了城根流去的溪水中走去,直到水深齐膝处为止。学校在北门,我出的是西门,又进南门,再绕从城里大街一直走去。在南门河滩方面我还可以看一阵杀牛,机会好时,恰好正看到那老实可怜畜牲放倒的情形。因为每天可以看一点点,杀牛的手续同牛内脏的位置,不久也就被我完全弄清楚了。再过去一点就是边街,有织簟子的铺子,每天任何时节皆有几个老人坐在门前小凳子上,用厚背的钢刀破篾,有两个小孩子蹲在地上织簟子。(我对于这一行手艺所明白的种种,现在说来似乎比写字还在行。)16又有铁匠铺,制铁炉同风箱皆占据屋中,大门永远敞开着,时间即或再早一些,也可以看到一个小孩子两只手拉着风箱横柄,把整个身子的分量前倾后倒,风箱于是就连续发出一种吼声,火炉上便放出一股臭烟同红光。待到把赤红的热铁拉出搁放到铁砧上时,这个小东西,赶忙舞动细柄铁锤,把铁锤从身背后扬起,在身面前落下,火花四溅的一下一下打着。有时打的是一把刀,有时打的是一件农具。有时看到的又是这个小学徒跨在一条大板凳上,用一把凿子在未淬水的刀上起去铁皮,有时又是把一条薄薄的钢片嵌进熟铁里去。日子一多,关于任何一件铁器的制造秩序,我也不会弄错了。边街又有小饭铺,门前有个大竹筒,插满了用竹子削成的筷子。有干鱼同酸菜,用钵头装满放在门前柜台上。引诱主顾上门,意思好像是说,“吃我,随便吃我,好吃!”每次我总仔细看看,真所谓“过屠门而大嚼”,也过了瘾。17

16 夸张类比

作者用夸张的手法表现自己对织簟子的方法步骤了如指掌,胜过对他的本行——写作的了解,一来他不认为自己的写作造诣有何等高超,二来他不认为职业有贵贱之分,当作家并不比当手艺人更高高在上,这是通过见识人间种种人与事而培养出来的谦卑心态。

17 拟人

用拟人的修辞手法让干鱼和酸菜像人类一样开口说话,但说出的话却又完全不是人类会说的,这种矛盾产生了幽默俏皮的效果,让本无生命的食物变得生动美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