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对词人王观的记载并不多,但关于他的生平,有这么一个颇为有趣的传说:
据说王观年少才高,很早就考中了进士,当时正是王安石任考官,所以王观算是王安石的弟子。
王观曾经担任江都县令,在任时,他作了一篇《扬州赋》,文采飞扬,一经发表就被争相传阅,成为文坛盛事。宋神宗读过这篇文章后也击节赞叹,将王观提拔为“翰林学士”,可以说他是“因文得官”。
但没过多久,王观却又“因词失官”。当时,他本是奉旨填词,创作了一首描写宫廷生活的《清平乐》。王观词风新丽,再加上有些年少轻狂,这首词写得就比较绮丽轻佻。皇帝并不在意,高太后看过之后却大发雷霆,认为这首词描写的是宫廷中奢靡的生活,亵渎了皇帝的形象。其实呢,高太后是反对王安石变法的,因此借题发挥,第二天便革除了王观的官职。
王观被革职后,并没有陷入颓唐哀痛,对官位也没有留恋,他效仿词坛前辈柳永,干脆放浪形骸、寄身江湖,并且自号“逐客”,就这样作为一介平民,终老此生。他不改狂生本色,给自己的作品集命名为《冠柳集》,意思是比柳永还要高上一筹。
这个传说虽然颇为传奇,但人们查阅关于王观有限的记载后,却认为这是杜撰的,词人王观和王安石确曾认识,但并不是王安石的弟子,王安石似乎不太喜欢王观这个人。王观更没有奉旨填词,因为填词而丢官的另有其人,是一位叫王仲甫的文官。
学个成语
眉清目秀(éi qīng ù xiù)
形容人容貌端庄美丽,清秀而不俗气。
出自明代凌濛初的《初刻拍案惊奇》:“那刘安住年方三岁,张员外见他生得眉清目秀,乖觉聪明,满心欢喜。”
说段历史
古人结婚的过程
《卜算子·送鲍浩然之浙东》这首词充满双关,暗示好友鲍浩然归乡之后,就能和心爱的女子生活在一起了。古人是如何谈婚论嫁、结成佳偶的呢?我们可以到《礼记》中去寻找答案。
《礼记》是“四书五经”的“五经”之一,相传是孔子的弟子门徒所作,由西汉礼学家戴圣所编,记载的是先秦时期的各种典章制度,其中就有婚姻的礼仪规程。
先说说结婚的年龄,《礼记》中说“男三十,女二十而无夫家者,皆过时不嫁娶者,媒氏会而合之”,意思就是,男的到了三十岁,女的到了二十岁,还不结婚,官府就要安排媒人撮合,强制他们去相亲了。古代人平均寿命短,种田征战都需要人口,因此要鼓励早婚、早育,所以那时的人结婚要比现代早得多。
要结婚,还要走一套非常正规的流程。《礼记》中说是“六礼”,就是要按照六个步骤来结婚:
第一步,纳彩。男方家请媒人去女方家提亲,女方家答应议婚后,男方家备礼前去求婚。纳彩礼物应该用“雁”,这是因为大雁代表忠贞,另外大雁寒来暑往,象征着顺应阴阳规律。
第二步,问名。男方家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古代女孩子的名字是不能随便告诉他人的。古人迷信,问清后,还要占卜一下,看两人八字是否相合。
第三步,纳吉。如果占卜得到吉兆,男方再把这个好消息通知女方家,算是基本确认了这门亲事,相当于“订婚”。
第四步,纳征。男方把聘礼送到女方家,根据家境不同,聘礼也不一样,有可能是布匹、衣物,也可能是真金白银。
第五步,请期。男方择定婚期,自然要选择“吉日”,然后通知女方,女方如果同意了,那就定在那天迎亲。
第六步,迎亲。婚前一两天女方会将陪嫁送到男方家。到了定好的迎亲日期,新郎亲自去女方家迎娶新娘。当然,迎亲和婚礼前后还有许多具体的规矩,到了这一步,整个结婚的过程才算完成。
古人结婚成家可真是不容易,这套礼仪从周朝一路传承,现今有些地方的婚礼,仍能看到“六礼”的痕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