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已经暗下来,大片的黑暗如浓郁的墨汁儿,铺天盖地地朝着整个繁华的城市奔涌。
有风从半掩的窗户灌进来,软帘浮动。
望着蓦然靠近的男人,魏央心尖儿猛地一颤,就连瞳孔中的细微变化,也在这一瞬间被放大。
她几乎下意识地往后倒去。
可下一秒,纤细的腰间落下一个宽厚炽热的大掌。
即使隔着病号服,她也能感觉到那股如火山岩浆翻涌的温度,灼得她皮肤生疼。
魏央瞬间绷紧了身体,藏在被子下的手指也用力捏紧。
她敛了敛心神,强迫自己镇定下来,那双漂亮清澈的杏眸灿若星辰般,一错不错地盯着沈岑之。
“沈总!还请您自重!”魏央咬着牙沉声呵斥。
沈岑之忽然就笑了,眼中涌起的嘲讽意味儿,浓烈得像是今晚的夜色。
但他还是松了手,直起身子,用一种审视的目光居高临下地打量她,似笑非笑地说了句:“魏大小姐,谁都有资格跟我说自重,唯独你没有!”
“魏大小姐”这个称呼,就像是无数尖利的钢针,狠狠地扎在魏央的胸口。
魏央嘴巴微微张了张。
一张白净的小脸涨得通红,几乎能滴出血来。
她就知道,他不会那么好心,她对他做出那样的事情,他怎么可能以德报怨!
如果世人都以德报怨的话,那以什么报德?
短暂的失神后,魏央也笑了。
她抬眼看向近在咫尺的男人,明明眼尾泛红,可依旧满脸的倔强和不屈,娇软的唇角也勾起与生俱来的骄傲,“可你喜欢我,不是吗?沈岑之,你喜欢我。”
末了,她索性破罐子破摔,连名带姓地喊他,一如很多年前那样。
甚至一语道破了他藏了很多年的秘密。
可如今的沈岑之,也早已经不是曾经的沈岑之了,他成熟了,睿智了,也冷静了。
听着魏央连名带姓地喊他,听着她说你喜欢我,沈岑之几不可见地眯了眯眼,瞳孔微缩。
“魏大小姐,你知道不知道,人心易变。”
“是吗?可我怎么觉得,沈总还是喜欢我,唔?让我想一想,沈总对我的喜欢……”
说到这里,魏央故意停顿了一下,似笑非笑地迎着男人如深渊般可怕黑眸。
明明心里怕得要死,可她依旧梗着脖颈,俨然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我听人说过这么一句话,男人对女人的喜欢,不仅仅是外貌,也不仅仅是身体,还有男人与生俱来的征服感,男人喜欢征服,这是你们骨子里就有的。”
“沈总对我,更多的应该是征服欲吧!”
他们都早已经不是曾经的他们的了。
她不想得罪他。
毕竟,一个谢砚礼就足够让她难以应付了,再加上赵文倩,如果现在又加上他,那榆城就真的再没有她的容身之地。
沈岑之面色微变,后槽牙用力裹了裹,只觉得眼前的女孩儿比以前更让人厌恶了。
“你想多了,我把你留下来,不过是看在魏霆的面子上,你不会真以为我对你感性趣?”
最后两个字,他咬得极重,像是在刻意告诉魏央,也是在告诉自己。
魏央依旧笑着,毫不在意,“原来这才是沈总留下我的原因,那我就放心了。”
沈岑之:“!”
还真是跟以前一样伶牙俐齿,都已经生病了,还这么管不住自己的脾气!
沈岑之走了,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病房。
魏央总觉得沈岑之是被她气走的。
而她说的那些话,也确实很气人,就没有一句不是拿着刀子往他心口上捅。
偌大病房,很快就安静了。
魏央孤零零地躺在病床上,她有些后悔把沈岑之气死了,他要是没走,她现在也不至于饿肚子,因为她发现自己的手机没有跟忒一起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