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朱农兴好像富贵了几十年。他好像从年轻的时候就是个小老板,然后很快飞黄腾达,就做到了首富的位置。他们朱家作为长青市的首富应该也有好几十年了吧。
可是耿娇娇从被改变命格到现在,也就十几年的时间。这个时间完全不合理啊。
我一边这样想着,忽然间,小泽爱子一步一步走到我面前。
她用憋嘴的中文对我说。
“杨老板,你心里想的全部都是正确的。
不过你自然还有想象不到的事情。我希望你,还是按照我们老爷说的做。
否则的话,我绝对不会对你手下留情。”
这个小泽爱子,竟然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难不成她会读心术?估计悬呢!这个朱龙兴如此看重风水,身边肯定是有高人的。换一句话说,不是高人也不会待在朱龙兴的身边。
我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保持镇定。紧接着,我再一次开口对朱龙兴说道。
“耿小姐的命运很惨。更何况我早就答应过她,要帮她改变命格。
估计等我从长青市离开,回到白山市后,我就会做这件事儿。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答应别人的事儿怎么可能不做?”
听到我说的话,朱龙兴倒是没什么大反应。
他微微点头,右手食指在拐杖上一点一点的。
紧接着,朱龙兴又说。
“小伙子,我可不可以为你讲个故事?”
“嗯,可以!”我点头。
朱龙兴伸手,让我和周瑶还有穆老六坐下。
小泽爱子为我们几个人端上茶水,茶叶的芳香充满了整个房间。朱龙兴眯着眼睛,声音沙哑,缓缓开口。
“在百十年前吧。那是新中华还没有成立,到处硝烟四起。
那个年代有许多的鸟枪队,在各个村子里面抓壮丁。但凡是男人活着的,都会被抓。这些男人被抓了壮丁之后,就要上战场,不死不休。
可那个年代,天天都有仗打。打到最后,也就没有活人了。放眼望去,漫山遍野的骸骨,草木全都变成了红色。
因此,有一些人想要活命,所以就想逃。逃跑,去当逃兵。”
朱龙兴说到此处,对于那个年代的事情,我倒也也知道一些。小的时候我爸蛮喜欢抱着我讲以前的事情。
据说,当逃兵可是重罪。要是被抓着那直接得掉脑袋吃花生米。即使是到了现在这个年代,逃兵也不是个小错。
此刻朱龙兴喝了一口茶水,然后继续说道。
“在百十年前,有一个村子。名字叫长梁村。
村子里住着一家人,男人是个跛子还是个罗锅,他天生身体残疾。就这么一个残疾,却在那个年代逃脱了被抓壮丁的苦楚。生活在村子里,日子虽然过得艰难,但只要战争没席卷到,起码还能保住一条命。
跛子有老婆,老婆长得也不好看,满脸麻子,细长脸。他们俩还生了个儿子,儿子七八岁,模样普普通通。没有爹妈那么磕碜,却长得也不算好看。
但这孩子天性淳朴,也比较机灵。七八岁的年纪,已经能帮家里干活。并且他身体健康。已经是老天爷对这户人家最好的馈赠。
而且,跛子的老婆又怀了孕。她挺着8个月的肚皮,每天还要在家里缝缝补补。一家人虽然日子贫困,但都是那样拼尽全力的活着。
就这样,有一日。三个兵丁打扮的人闯进了跛子家的小院儿。这三个兵丁都是十八九岁的年纪,年轻风华,却是那样的风尘仆仆。
他们见到跛子,直接就跪在了跛子面前。求跛子救他们一命。原来,这三个人是逃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