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令!留八百守营,其余两千七百人——随我夜驰稷下!”
高欢的命令像一道闪电,劈开了营帐内沉重的静默。将士们虽然不解,但军令如山,没人敢耽搁。营帐外,号角声瞬间撕裂了夜空,原本抱怨粥里盐少的士兵们,立刻像被拧紧发条的木偶,开始迅速集结。
元玉筝的眼泪还在眼眶里打转,听到这命令,她立刻收起所有软弱,转身就往外跑。
“公主,你跑得比兔子还快,可别忘了你穿的是裙子。”陈兴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一丝戏谑。
元玉筝猛地回头,看到陈兴正提着一个比他脑袋还大的药箱,里面塞满了瓶瓶罐罐,还有几捆用油纸包着的、不知道是什么的黑色粉末。
“陈先生,你那药箱里装的是什么?毒药还是泻药?”元玉筝急促地问道。
“都有,看情况使用。”陈兴颠了颠药箱,满脸都是“专业人士”的自信,“拔陵那帮人,一看就是没文化的土匪。对付土匪,你不能跟他们讲道理,得跟他们讲‘化学’。我准备了一些‘特殊烟雾弹’,保证他们烧书之前,先被熏得眼泪鼻涕直流,连字都看不清。”
高欢提着他的长刀走过来,冷冷地扫了一眼陈兴的药箱:“你那点烟雾弹,能对付三万人?”
“对付三万人自然不能,但对付那些负责点火的,足够了。”陈兴耸耸肩,语气轻松得像是在讨论天气,“将军,你这决定下得漂亮,虽然我得承认,我刚才都准备好要给你写墓志铭了。”
“你最好把你的墓志铭留着给自己用。”高欢翻身上马,动作干净利落,铁甲在火光下闪烁着冰冷的光芒,“稷下学城距离此地,快马加鞭至少要走一天一夜。我们必须在天亮前赶到。所有人,轻装简行,只带三日干粮,水袋装满!”
随着高欢一声令下,两千七百名铁骑,像一条黑色的洪流,冲出了营门,卷起漫天尘土。
夜风呼啸,马蹄声震天。元玉筝骑着一匹白马,紧跟在高欢身后。她虽然是女子,但自幼习武,骑术精湛,此刻却被这股亡命奔逃的速度,压得几乎喘不过气。
“将军,我们这是去救书,还是去投胎?”队伍中,虎卫张相的声音带着抱怨,他在马上颠得七荤八素,盔甲摩擦发出刺耳的声响。
“闭嘴!这是军令!”高欢的声音,像冰块一样,砸在张相的脸上。
陈兴骑着一匹瘦弱的杂马,晃晃悠悠地跟在队伍中间,他那匹马看起来随时都要散架,但他本人却显得异常悠闲。
“张将军,别抱怨了。”陈兴的声音,带着一丝幸灾乐祸,“你现在抱怨的,是你的文化水平不够高。如果你能背出《齐民要术》里关于马匹饲养的章节,说不定你的马能跑得更快一点。”
张相气得差点吐血:“陈先生,你再提书,我保证把你那药箱里的瓶瓶罐罐,全塞进你的嘴里!”
“别冲动,张将军。”陈兴笑眯眯地说道,“我这药箱里,有能让你跑得更快一点的药,也有能让你立刻拉稀的药。你确定要试试吗?”
张相立刻闭上了嘴。他知道,陈兴这人,心眼比针尖还小,而且是真的敢下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