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屋子”已经不能够被称为是“屋子”了,四面漏风的墙,屋瓦不全,风一吹,便已经是摇摇欲坠了。
含着金汤勺长大的她实在想不到,她忍不住问:“这些地方,怎么可以住人呢?”
“习惯了就好,”房子的主人王嫂笑笑,勺了一碗糙米饭,捧到她面前的桌子上,“女侠,招待不周,请了不要介意。”
饭桌四周,还围坐了王嫂的四个孩子,都是女娃,年纪大的,也就和沈朝歌相仿,年纪小的,也就三岁多点,另外两个,也就七岁八岁左右。一个个,都眼巴巴地看着沈朝歌。
准确地说,是看着沈朝歌手上的碗,沈朝歌捧起碗,却并没有开吃,而是皱眉问:“你们都没有吃东西吗?”
“不不不!”王嫂的大女儿连忙摆摆手,“我们吃了,早就吃了!女侠,你吃,不用客气!”
沈朝歌想吃,可是面前的糙米,混合着一些不知名的浆汁,发出一种奇怪的味道……哪怕她再怎么样不挑食,她也是真的…吃不下!
只是她不知道,这已经是王嫂一家最好的拿出来招待客人的食物了。平时她们,都不舍得吃。
她尴尬地将碗搁下,不动声色地往王嫂的小女儿面前推推,“其实,你没真的不用叫我女侠的,我姓沈,名字就叫做朝……小三,你们喊我沈小三就行了。”
王嫂连忙往前一跪,“沈姑娘,你是女侠,会武功!我听说你们这种人最热心肠,不怕强暴,维持公道,求求你了,就帮帮我们一家吧,救救我儿子和我丈夫吧!”
她话音未落,她的几个女儿都齐刷刷一下子跪下了,懂事的还把未懂事的也扶上。
沈朝歌坐不住了,连忙站起来:“王嫂,你有什么话起来再说呀!不用跪!只要你是有理的,我自然会帮你!”
……
“公子,一个时辰已经到了!”
“那好,把他放进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