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最关键是先找她,找到我的身体。
我开始向前移动,这很轻松,我只要心神一动,两侧的风景就会自动向后倒退。
速度差不多和我全速奔跑时一样。
我顺着地面带有血迹的脚印,一直向前移动。
两侧的树木逐渐变得稀疏,我知道,马上就要到达相对繁华的街道了。
与此同时,地上的血迹,居然由相隔较远的四枚,变成了紧促排列的两枚。
手掌的血印消失了,她站起来了!用两只脚,在快速移动着。
她在适应,在学习,要是她彻底掌握了我的身体,我还能回得去吗?
我更紧张了,催促着缥缈的身体,快速前行。
但无论我怎么努力,我的速度都没有变化,始终保持匀速,前进着。
繁华的街道终于到了。
我的眼前出现了川流不息的汽车,簇拥前行的人们,以及璀璨夺目的灯光。
这才是我熟悉的世界。
但不知为何,当我从黑暗投身入光明中时,内心油然而出一种无力感。
这光,照的我很难受。
我讨厌它。
这莫名的想法,让我只想沿着街道的阴影前行。
他们看不见我吧?
我站在街道内侧的阴影处,看向朝我走来的一群嘻哈青年,他们丝毫没有避让的打算。
我不知该如何操作这个身体作出避让的动作,站在最内侧的青年,已经朝我撞了过来。
没有剧烈的撞击感,我们没有碰撞在一起,他直接从我身体穿了过去。
他们看不见我,也碰不到我。
我能摸到自己,却也碰不到他们。
呵,我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啊,真是神奇。
我想着,低下头,继续搜寻着血迹脚印。
不好!
我心里一惊,脚印怎么……
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