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搏命之王,此人剑术不在我之下
“轰!”
山洞石壁被轰出通道。
厉胜男临走之前,把山腹之事告诉阎铁珊,阎大老板非常够意思,僱佣一批土夫子,硬生生挖穿了山腹。
这些摸金校尉、卸岭力士,做別的事情不擅长,做这种事,没有比他们更擅长的,这是他们吃饭的本事。
观山寻脉、火药开路、生克制化、长锄大铲,管他什么机关陷阱,什么铜浇铁铸,不过是土鸡瓦狗罢了。
“李大侠、陆大侠、大侠,你们怎么样了上官木在什么地方”
阎铁珊慌慌张张带人走来。
由不得他不慌张。
霍休设计杀光金鹏旧臣,阎铁珊在必杀名单上,眾所周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太监的人缘非常非常差。
阎铁珊就曾说过,自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內务总管,在金鹏旧臣中,他可以说是人缘最差、名声最臭的。
按照上官木的脾气,如果有对阎铁珊落井下石的机会,肯定会把阎铁珊大卸八块,尸体扔到山沟沟餵狼。
阎铁珊不怕死,只不过,他从五岁开始便是残缺的,想留个全尸,想死后有人给他披麻戴孝、
烧香祭奠。
一个太监,活到七十多岁,他大概率不怕死,只担心做孤魂野鬼。
李兆廷道:“阎大老板,劳烦你过来看看,他到底是户部尚书上官木,还是国舅上官瑾,我有些迷糊....
阎铁珊身形如电,一步掠至李兆廷有些感嘆。
或许是某几位作家影响太大,武侠世界的太监,大多有两种特点。
一是葵宝典,速度比较快。
二是天罡童子,防御比较高。
阎铁珊属於前一种。
当年就是他背著小王子,在千军万马中衝杀出来,一路逃到中原。
阎铁珊低头查看霍休的脚趾。
天生六趾。
这个特徵做不得假。
紧跟著擼起霍休的衣袖。
金鹏贵族手臂有禽鸟纹身。
皇族有专用纹身,百鸟之王。
臣子有特定纹身,鸟中贵族,
两种纹身看起来很相似,实际上截然不同,皇族纹身栩栩如生,就像被凤凰大鹏盯著,臣子纹身相对呆板,带有工具属性,样式以鹰集雕为主。
户体身上有两种纹身。
超过甲子的皇族纹身。
不超过两年的臣子纹身。
“他是他是上官瑾,无论他如何易容,除非把手脚砍掉,否则纹身和足趾不会改变,我不可能看错。”
阎铁珊快速反应过来:“青衣楼主原本是上官木,上官瑾杀了上官木,取代了他的位置,成为青衣楼主。”
“上官瑾会武功吗”
陆小凤隨口问了一句。
“国破家亡之际的顾命大臣,能力可以不够,但武功必须高强,否则如何护卫小王子杀出重围上官瑾的武功非常特殊,这是金鹏国的传统—“
金鹏国有独特武道体系。
臣子是数值怪。
皇亲国戚是机制怪。
皇族掌握的武功,对付江湖侠客远远不够,对付臣子有绝对压制。
换而言之,上官瑾的武功,能够克制上官木、阎铁珊、独孤一鹤。
以李清冥为例。
李清冥三剑击杀上官瑾。
上官木两招秒败李清冥。
上官瑾一招生擒上官木。
阎铁珊感嘆:“事到如今,金鹏国彻底覆灭,没什么值得隱瞒的,金鹏皇族修行的绝学名叫《枯木禪》。
这是一门非常特殊的禪功。
心如死,目不用,不准开眼看:
腹中空,不饮食,不准想时长:
禪功分为正反两种效果。
正著施展可以给人灌顶传功,
反著施展可以吸收敌人功力。
金鹏臣子修行的武功,全都留有致命漏洞,会被枯木禪功克制,如果我没有猜错,三位大侠与上官瑾交手,上官瑾表现出的核心绝技是童子功。
上官瑾偷袭上官木,用枯木禪功吸乾上官木毕生苦修的童子真气。
可怜上官木甲子苦修,明明是身体正常的男人,过得比太监更清苦,苦心积蓄的真元,为他人作嫁衣裳。
时也!命也!何苦来哉!”
阎铁珊非常非常厌恶童子功。
因为阎铁珊是太监,毕生心愿是留有后裔,可惜,他没有这种能力,因此他怨恨明明有能力传宗接代,却为了一门內功心法,主动做太监的人。
当然,这是阎铁珊的理念。
太监残缺不全,內心多有扭曲。
不能指望太监的思想理念,完完全全维持理智,尤其是七旬老太监,对於后代的渴望,快要写在脸上了。
如果有人跪在地上拜乾爹,表示我愿意改成你的姓氏,给你披麻戴孝,给你打幡捧骨灰盒,给你烧纸上香,等我有了孩子,也都姓你的姓氏,阎铁珊很可能当场把万贯家財都送出去!
为什么没人这么做
难道没有人想到这些
难道没有人算计阎铁珊的家產
当然不是!
人为財死,鸟为食亡。
江湖最不缺要钱不要命的人,
只不过,阎铁珊有位年轻英俊、武功高强、办事妥帖的大管家霍天青,掌握阎家五成生意,所有人都觉得,阎铁珊百年之后,財產留给霍天青!
李兆廷道:“阎老板,这桩案子还有几个疑点,我要去趟金鹏庄园,等我把案件解决,再与你痛饮美酒!”
阎铁珊闻言哈哈大笑:“长安謫仙楼有窖藏一百三十多年的汾酒,咱家这就去买三十坛,招待三位大侠!”
或许是看到老伙计的惨状,让阎铁珊想到过去,说话的时候,不可避免带上口癖,略有尷尬的汕笑两声。
“大侠———怪—我
说到此处,明显苍老了许多,看向三人的目光,竟然有几分祈求。
太监的名声非常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