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里到处都是欢呼的士兵,有人在清点战利品,有人在包扎伤口,还有人在抬着尸体往城外运。
赵武拉着朱高燨去见总兵官,刚进帅营,就看见营官在跟总兵官夸他:“这小子不仅眼神尖,还懂战术,烧粮草的主意就是他想的。”
总兵官看着朱高燨,点了点头:“不错,是个好苗子。这次你立了大功,从今天起,你就是把总了,带一百人,归赵武管。”
朱高燨心里一喜,刚要谢恩,赵武已经抢先道:“谢总兵官!我保证好好带他!”
走出帅营,赵武拍了拍朱高燨的肩膀,笑得合不拢嘴:“行啊,朱五四,这才几天,就从新兵升到把总了,比我当年强多了。”
朱高燨也笑了,露出一口白牙。
风还在刮,却好像没那么冷了。
他望着远处连绵的沙丘,突然觉得这漠北的日子,好像也没那么难熬。
至少,在这里没人管他是不是王爷,只看他能不能挥刀砍人,能不能想出有用的主意。
“走了,回营!”赵武拉着他往自己的营帐走,“今晚伙夫肯定会杀羊,咱们也沾沾光,喝两杯庆庆功。”
朱高燨点点头,跟着赵武往前走。
弯刀在手里沉甸甸的,比那镶玉的短刀实在多了。他想,或许爷爷说得对,想攥住兵权,就得先把这双手磨出茧子,把骨头里的血熬热了。
回到营帐,赵武果然让人端来了羊肉和酒。
老兵们围坐在一起,喝着酒,聊着天,说起刚才的战斗,个个都眉飞色舞。朱高燨坐在角落里,听着他们的笑声,突然觉得心里暖暖的,这是他在金陵城从未有过的感觉,没有勾心斗角,没有虚情假意,只有最纯粹的生死与共。
“朱五四,喝啊!”狗剩递过来一碗酒,“别跟个姑娘似的,这漠北的酒,得大口喝才够劲!”
朱高燨接过酒碗,仰头喝了一大口。辛辣的酒液滑过喉咙,烧得他胸口发烫,却也让他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他放下碗,笑着说:“再来一碗!”
老兵们哄堂大笑,气氛越来越热烈。
朱高燨看着眼前的一切,突然觉得,或许这趟北征,他不仅能拿到兵权,还能找到真正想过的日子。
夜深了,营帐里的笑声渐渐小了。
朱高燨躺在铺着干草的地上,望着帐顶的破洞,心里盘算着未来。
黑风口的仗打赢了,可鞑靼人还没彻底消灭,本雅失里还在漠北的深处,这北征的路还长着呢。
他摸了摸怀里的镶玉短刀,又摸了摸手里的弯刀,突然笑了。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营里的号角声就响了。
朱高燨赶紧爬起来,穿上甲胄,拿起弯刀,跟着赵武往校场跑。
总兵官站在高台上,声音洪亮:“弟兄们,黑风口的仗打赢了,但这只是开始!本雅失里还在漠北,咱们得继续往北,把这帮狼崽子彻底赶出草原!”
士兵们齐声呐喊,声音震得地都发颤。
朱高燨站在队伍里,跟着喊了起来,心里充满了干劲。他知道,更艰苦的战斗还在后面,可他已经准备好了,他要在这漠北的沙场上,用刀和血,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赵武看了他一眼,笑着说:“走吧,朱把总,咱们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