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过天来,琼从亚瑟手上接过了房契和钥匙。
不敢相信地环视四周。
“你…你真的要把这屋子送给我?”她问。
亚瑟耸耸肩。
琼欣喜不已,问道:“你什么时候走?”
亚瑟看了看窗外,“差不多了,我得去广场了。”
黑市医生一把抱住了他,笑道:“也许我们还有一点儿时间。”
亚瑟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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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巢城的中央广场上被挤得水泄不通。
半数居民踮脚张望,看开拓团在教宗繁复的祝祷声中列队开拔。
望着幼子逐渐缩小的背影,他转向身旁的总管邦普问道:“老伙计,告诉我,我的决定没有错。”
还未等总管说话,老伯爵又喃喃自语起来:“那样的人能成就何种大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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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格拉摩根在老仆人的帮助下穿上那件宽松的黑色丝绒上衣。
他遗传了自己母亲的金色长发。
下垂的双眉下是一双明亮狡黠的眼睛。
作为恶狼伯爵的第四个儿子。
亨利比起自己的兄弟们要更为稳重和内敛。
他从小就聪慧,学什么都很快。
所以在成年之后被父亲委以重任。
带上一支了开拓团进入领地南边的沼泽地进行拓荒。
在危机四伏的沼泽中,亨利不仅成功开垦出了不少良田。
还建立了黑沼镇,过起了天高皇帝远的生活。
在门外等候多时的男仆送上了今日的早餐——牛肉饼,鸡蛋,面包,干酪和蕨草酒。
早上喝上一点儿清爽的红蕨酒是亨利的习惯。
黑沼镇以盛产各种蕨草闻名。
这种原本生长在沼泽的蕨草在经过改良后,不仅能够用来酿酒,甚至还能充当主食。
着实是一种相当不错的作物。
贵族少爷在那有着羽毛坐垫的椅子上坐下。
先拿起茶品了一口,露出满意的笑容,然后享用起丰盛的早餐来。
跟随他多年的老仆手持餐巾站在他身边。
送餐的年轻男仆则捧着那瓶红蕨酒,时刻留意着自家老爷的酒杯。
“哈克索,你瞧,红蕨酒即便是在狼巢城都很少见。
“可现在它就在我跟前的盘子里。”
亨利用叉子插起一块奶酪,“你可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那名又胖又黑,一头乌发,低额头,眼睛鼓鼓的老仆人笑着回道:“那是因为老爷您是被上天选中的人。
“像您这样高贵的存在理应享受这等珍稀之物。”
亨利笑着摆摆手,“你错了,主要是因为这红蕨不比其他蕨草,
“没法人工种植,只能靠人前往危险的沼泽深处采集。
“再用特殊的办法去除其中的毒素,这才能酿成这一瓶酒。
“其中付出的财力和人力不可估量啊。”
哈克索赶忙赏了自己一一记光,奉承道:“老奴愚钝,少爷英明神武。”
亨利拿起酒杯打算细细品味,可酒到了唇边,突然皱起了眉头。
“为什么没有把酒凉一下?”他用冰冷的语气问那个年轻的男仆。
男仆发窘了,愣在那里,脸色煞白。
“我在问你呢?”贵族少爷改用平和的语气又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