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不愉(曲褚)
然而,对于裴听檐来说,情况就有所不同了,他需要考虑自己的时间合不合适,能不能胜任伴郎一职。
可惜的是,似乎并不太合适。
那个时候,裴听檐仍在剧组拍戏,不出意料的话,应该还没有杀青。
就算能够参加婚礼,也很难抽出太多时间担任伴郎。毕竟,伴郎可不只是在婚礼当天出现,通常还需要配合新人提前进行彩排。
如果裴听檐答应了,万一到时候连婚礼都参加不了,岂不是失信于人。
所以,保险起见,裴听檐还是委婉拒绝了。
褚惊澜感到有些惋惜,但时间不凑巧,也是没办法的事,叹息一声,便也不再提伴郎的事情了。
“哈哈哈,沈小二,你是跑不掉了。”褚惊澜笑嘻嘻道。
他笑得太张狂,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从沈倦那里占到了什么天大的便宜似的,才会笑成这样,一脸笑容不值钱的样子。
沈倦都没眼看,短促地皱了下眉,语气里满是嫌弃,“我是答应了,但还可以反悔的。”
褚惊澜立马不笑了,笑容逐渐消失,“不许反悔,谁反悔了谁是小狗。”
沈倦:“……”
二三十岁的人了,还谁反悔谁是小狗,不要太幼稚,沈倦嘴角几不可察地微微一抽。
看在曲邻白还在场的份上,沈倦决定还是给褚惊澜留一些面子。
虽然有可能在曲邻白面前,褚惊澜早都不剩什么面子了。
饭席快要结束时,纪姜打来了视频,看到褚惊澜他们都在,自己却不在场,瞬间感到好失落。
他也想和二哥他们一起聚,一起玩,可他还要工作。
为什么巡演的日子好巧不巧的,偏偏和二哥的生日撞上了。
还是在外地,他都赶不及回去给二哥过生日。
纪姜人虽然没到,但礼物是准备了的,只是还没有送到沈倦手上,不过也快了,也就这两天的事。
吃完饭,褚惊澜和曲邻白其他安排,各自散了。
天空湛蓝如宝石,和煦的阳光柔和地洒下,温度宜人,既不过冷也不过热。
微风轻拂面庞,带来丝丝清爽,让人不禁心生愉悦。
褚惊澜与曲邻白十指相扣漫步于湖边,时不时低声交谈几句。
忽然,褚惊澜鼓起脸颊,做出一个滑稽可笑的表情,引得曲邻白忍不住抿唇轻笑。
与褚惊澜爽朗豪放的笑声不同,曲邻白的笑容内敛而温和,斯斯文文的。
尽管这个滑稽的表情已经看过无数次,但每次看到,曲邻白依然会被逗乐。
曾经有一次,褚惊澜自己都觉得不那么好笑,以为曲邻白只是因为捧场,给面子才笑一笑。
但事实上,曲邻白是真心觉得有趣才会如此开心地笑出来。
对于曲邻白来说,勉强自己的事情,他很久之前就不会做了。
“老婆,给傅总他们的请柬我们什么时候寄?要不就今天吧,择日不如撞日,今天是个好日子。”
褚惊澜和曲邻白两人近期都没有去京都的打算,如果想要邀请人前来参加婚礼,那么请柬自然需要提前寄出。
当然,也可以选择发送电子请柬,但褚惊澜觉得,相比之下,纸质请柬更具有仪式感,而且请柬是老婆花费了精力和时间自己设计的,当然要派上用场,若不使用,实在太可惜了。
曲邻白犹豫了一下,轻声道:“会不会太早了?”
褚惊澜微笑着摇了摇头,“不会,老婆你忘了,我已经把一份请柬给出去了。”
没错,送出去的那份请柬正是送给沈倦的那份。
在同一座城市 距离较近的宾客们都已拿到了请柬。按照常理来说,那些远道而来的客人更应该提前收到请柬,以示尊重。
曲邻白点点头,同意了褚惊澜今天就把请柬寄出去的提议。
曲邻白的朋友不多,亲人更是一个都没有了。至于同学,虽然曾经也有过一些交往,但如今仍保持联系的已经寥寥无几。
但褚惊澜是个交际广泛,好交朋友的人,他的朋友还挺多的,而且天南地北,到处都有,要寄请柬的话,还不是一次就能寄完的,说不定会漏,过后想起来后又补上。
既然决定要寄请柬,要先回家把请柬给准备好,褚惊澜去停车场取车,曲邻白在路边的长椅坐着等他。
褚惊澜刚从停车场把车开出来,摇下车窗后 ,正要喊曲邻白上车,眼尖地发现曲邻白身边有个男人正在和他拉拉扯扯的。
想也不想,褚惊澜立马打开车门,下车,手握成拳头,直接给了那个陌生男人一拳。
“滚,别来打扰我老婆。”褚惊澜厉声道,眼神里透着一股戾气。
说是陌生人也不尽然,褚惊澜以前是见到过男人几次的,但都不是什么愉快的经历,每次见面,都和这次是差不多的情形。
男人毫无防备,被这突如其来的一拳打得后退两步,眉头紧紧皱起,脸上顿时露出不悦的神情,眼神阴沉地瞥了褚惊澜一眼。
“阿白,你真的要和这个男人在一起吗?”
既然花都送来了,不送出去岂不是白白浪费了?裴听檐最近表现得还算乖觉,送束花奖励一下他也不是不行。
听到沈倦的话,裴听檐顿时怔住了,脸上流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
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这花是倦哥送给他的?
沈倦见状,眉心微微皱起,“怎么,难道你以为花是这家餐厅免费送的?”
裴听檐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子。
好吧,他最开始确实这么想过。
主要是以倦哥的性格,不太像会主动给别人送花的类型,至少上辈子他就从来没收到过,哪怕一次都没有。
而且这里还是一家情侣餐厅,如果餐厅举办了什么特别活动,给客人送玫瑰花之类的也不足为奇。
沈倦轻哼了一声,语气中带着一丝不满,“花喜欢就收下,不喜欢就扔掉。”
至于摆出这么一副目瞪口呆、不可置信的模样吗?
不就是一束花,他以前的确没送过,但那又如何?
他是金主,为什么要颠颠地买花哄情人高兴?
难道不应该是裴听檐想办法哄自己开心才对吗?
裴听檐唇角上扬,露出笑容来,眼中闪烁着喜悦的光芒,轻声道:“喜欢的,我非常喜欢,花很好看,谢谢倦哥。”
声音低沉又磁性,柔情又缱绻,让听的人心头有种被羽毛轻轻划过,酥酥痒痒的感觉。
接到电话时,沈倦刚吃完早饭,刚好裴听檐打电话来了,他直接问了裴听檐在哪里拍戏。
裴听檐说了具体的位置,末了还不忘补一句,“现在天气热,倦哥你如果出门的话,最好避开中下午那段时间,小心别中暑了。”
七月八月,可不正是热的时候,骄阳似火,就是没有太阳时,也让人感到无比闷热。
沈倦“嗯”了一声,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儿,感觉现在还好,不是很晒人,当然,上午九点多的太阳本来也没那么炽热,到了下午一两点,三四点的时候,那才叫一个热。
裴听檐今天拍戏的状态出奇得好,都是一条过,连向来以严厉著称、很少夸奖人的赵导,这次都忍不住露出笑容,对着裴听檐和颜悦色地夸了几句,觉得自己捡到宝了。
虽然裴听檐的外形不那么贴合人物,但演技很好,完美地中和了那一点点的不足,而且还是个吃苦耐劳的演员,简而言之就是用起来很好用。
沈倦其实早就到片场了,但一直是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旁观,所以裴听檐没能发现他,拍戏的时候,一旦分神,就演不好了。
直到裴听檐上午的最后一场戏拍完,完美收尾后,沈倦才给裴听檐打了个电话,叫上他一起去农家乐吃午饭。
毕竟裴听檐拍了一上午的戏已经挺累的了,沈倦虽然中意裴听檐的厨艺,也不会在这个时候再额外给他安排下厨做饭的任务。
下午实在是太热,火辣辣的阳光似乎要把人给烤焦,沈倦便没有出门,而是在屋子里纳凉。
裴听檐收工回来时,就看到沈倦躺在一把老式的竹摇椅里,手里拿着把蒲扇,旁边的小板凳上蹲着一只猫。
眼前岁月静好的一幕让裴听檐有刹那的恍惚,好像时光一下流转到几十年之后。
不同的是,真到那时,他们的面容已经不像现在这样年轻了,也许两鬓斑白,尽染尘霜,也许眼角额头都在不知不觉中悄然爬上了皱纹。
回过神来后,裴听檐唇角不自觉弯了弯,他倒是看到过村里不少上了年纪的老人是这样舒适悠闲的姿态,年轻人很少见。
而且也没哪一个像倦哥一样从头到脚都还穿得整整齐齐,严严实实的,蓝色衬衣,浅色长裤,再搭配上鞋袜,看着都觉得热。
在乡下,大背心,大肥短裤,还有人字拖,这些才是常见的纳凉穿搭,还有一些直接打赤膊的。
裴听檐试着将大背心,大肥短裤带入到沈倦身上,结果发现根本无法想象出那种情形来,因为实在是和沈倦的气质太不搭了,毫不和谐。
话说倦哥会愿意穿大背心,大肥短裤吗?
应该不会。
印象中,倦哥一直穿得很得体,最不得体的衣服应该就是家里的浴袍了吧。
裴听檐站在那里自顾自的傻乐,一擡头,沈倦都站在他面前了。
沈倦挥着扇子给了他一下,纳闷道:“傻站着干嘛?当门神吗?”
沈倦注意到裴听檐有一会儿了,结果对方脚底下跟生了根一样,动也不动,还一个劲的笑,因为这段时间拍戏,裴听檐的皮肤又黑了不少,看上去真的很傻很憨。
裴听檐摸了摸鼻子,目光落在沈倦身上。
大概是因为热,沈倦脸上带着些许淡淡的红晕,衬衣最上面的两颗纽扣是解开的,袖子的纽扣也是解开的,衣袖挽起一截,露出了白皙清瘦的小臂,天边暮色茫茫,夕阳的余晖还没有散尽,为面前气质清绝的青年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
裴听檐莫名觉得口舌干燥起来。
沈倦只要站在那里,什么也不用做,裴听檐就忍不住想要朝他靠近。
沈倦微微摇头,上前一步,勾住裴听檐的脖子。
“想亲就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