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魔头一起沉沦
为今之计, 还是要先骗取虞绫的信任,总不能沈云意说什么,他就信什么罢。
虞绫才没有这么傻, 相反, 这小嘎豆子还挺精的, 嘴也紧, 问什么都不说, 有时候被问急了,他好像还有些生气, 蹙着细眉, 拿眼睨人,薄唇都紧紧抿成一条直线。
一副要说不说,要骂不骂的样子, 连脸皮都泛起一层薄红, 瞧着真是既俊俏, 又明艳。
即便眼下条件艰苦, 他身上的衣裙经过沈云意几次清洗加改造,已经从端庄清雅的留仙裙, 变成了凌乱乞丐装, 但这一点都不影响虞绫的美。
反而还平添了几分清冷破碎感,散乱的发髻随意披在身后, 偶尔会因为在草地上滚,沾点杂草, 也像翡翠一样,在阳光底下熠熠生辉。
过于浓密纤长的睫毛, 总是因为生闷气,而忽扇忽扇的, 像是被人钉死在地上的蝴蝶,垂死挣扎时不断扇动着漂亮的蝶翼,直到耗尽最后一丝力气。
沈云意虽然不知道,一个好好的大老爷们,做什么要男扮女装,穿着小裙子,梳着仙女样式的漂亮发髻,又是涂脂,又是抹粉,一天到晚和一个直男谈情说爱,但虞绫不管怎么说——最起码,表面上他到底是昆仑宗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大小姐。
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从小就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没过过什么苦日子。
人都说,落难的凤凰不如鸡。
可这只不如鸡的死东西,极其难伺候,沈云意为了骗取他的信任,可没少在他身上下功夫。
这厮哪哪都挑剔得很,自视清高,目中无人,情绪不稳定,非常容易急躁。
到底是年纪小,沈云意不过三言两语,就能把他气得暴跳如雷。
这张挑剔的嘴,不仅能口出狂言,随口拿身份威压别人,还很计较。
对沈云意辛苦寻来的食物,不仅不会感激,还总是挑剔,这也不吃,那也不吃,感觉是想吃刀子了。
对付这样嘴挑,还不知感恩的东西,要是按沈云意的想法,那就应该打嘴,狠狠打嘴。
把口鼻打得喷血,牙齿松动,嘴唇肿成两根香肠,连吞咽口水都疼,说话都吸溜吸溜漏风,保管药到病除。
对付熊孩子就得靠揍,一顿不行,就两顿,揍到服服帖帖为止。
但虞绫生得那样美,秀眉凤目,玉颊樱唇,嬉笑怒骂间柔情绰态,灿如春华,委实是个世间不可多得的美人。
沈云意也不是那种半点不懂怜花惜玉之人,哪里舍得一而再再而三地打伤这张漂亮的脸蛋。
万一要是打坏了,看着多磕碜啊。
沈云意是个外貌协会,或许,他哪天心情好,会圣父心灵光乍现,选择原谅别人曾经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但丑人罪加一等。
人犯错,可以改正,但长得磕碜,就只能打死后,回炉重造了。
再说了,万一把脸打坏了,沈云意瞧着都闹心,闭着眼睛都不想碰他。
既然打不得脸,可这嘴又实在气人,沈云意多得是法子整治他。
虞绫不是嘴巴挑剔,这也不吃,那也不吃吗?
那好啊,不吃就饿着呗,反正身负重伤,修为尽失,无法维持辟谷,不吃就干饿着的人,可不是沈云意。
饿着饿着,他就学乖了,红着脸,磕磕绊绊地喊了声“沈,沈叔叔”。
沈云意正在啃烤得金黄喷香的鸡腿,闻言擡头瞥他一眼,嘴里含糊不清地问:“怎么了?想方便啊?”他指了个方向,“去下风口。”
“不,不是。”虞绫话音未落,肚子就咕噜噜地叫了起来,他的脸也唰得一下,变得通红无比。
此时无声胜有声,他什么都不用再说,意思已经显而易见了。
他娇贵无比的肚子,饿了。
所以,他挑剔又金贵的嘴,开始服软了。
沈云意故作不解,还打趣道:“呦,看不出来你年纪轻轻的,居然还会说腹语啊,真厉害!”说着,又啃了一口鸡腿,吃得满嘴油光,“来,用肚子唱个歌听听。”
虞绫望着他手里啃剩的鸡腿,想起不久之前,沈云意拿给他时,
,几乎快要站不稳了。
他瞧着倒刺上的血色,突然明白过来什么,唰得一下,脸上血色全无,嘴唇都微微哆嗦起来。
该死的魔龙!
但为了不被魔龙察觉出异样。
他立马垂下头来,一副低眉顺眼的样子。
半月之后,沈云意惊喜地发现,自己的修炼速度,明显快了许多,内丹运转起来,也熟练了几分,更重要的是,气海中本来稀薄的灵力,也开始慢慢充盈了。
虽然魔龙磨砺他的方式,十分不近人情,甚至有些丧心病狂,但不得不说,确实有效。
在这半个月的相处中,沈云意逐渐摸清楚了魔龙的古怪脾气,软硬不吃,阴晴不定,很难琢磨,不好相处。
为了讨魔龙的欢心,好多学点真本事,沈云意搜肠刮肚,努力回想有关宁长泽前世的一切。
打算策划一场宛宛类卿。
既然不能冒名顶替,那么,就让魔龙把他当成替身,将对师弟所有的亏欠,都偿还在他身上也好。
就算有朝一日,魔龙与宁长泽重逢了。
就以宁长泽的脾气,若是得知魔龙将沈云意当成自己的替身,养在身边百般疼爱,定会心生恼怒。
杀不死主角受,那就恶心死主角受,只要主角受痛苦,那么沈云意就开心。
沈云意开始有意无意,模仿起了宁长泽。
先是从模仿穿衣开始。
宁长泽前世今生,审美都没怎么变,就喜欢搞披麻戴孝那一套,真是个做作的伪|君子!
沈云意就特意去寻了白衣服来,换上白靴子,头上戴着一朵小白花,俗话说得好,要想俏一身孝,他本就生得清丽中带点天真烂漫的妖媚,再如此打扮,真真是楚楚动人。
果不其然,魔龙见了,眼神瞬间就变了,正当沈云意想娇娇柔柔唤一声“大王”,下一瞬竟被一掌打飞出去,后背咚的一声,撞在了坚硬的石壁上,又啪的一下,跌趴在地。
还未来得及起身,就听魔龙冷笑一声:“谁允许你这般打扮的?!”
沈云意早有准备,连忙起身跪伏在地,哽咽道:“大王息怒!我不知做错了什么,竟惹大王……”
“脱下来!”
魔龙寒声道,眼神凌厉地审视着跪在他面前,还瑟瑟发抖的少年。
一瞬间,脑海中竟又浮现出师弟的音容笑貌!
沈云意丝毫没有犹豫,立马把身上的衣服撕了个干净,没一会儿就赤|条条的,也不知是怕的,还是冷的,整个人哆嗦得如同风中黄叶,看起来可怜极了。
“大,大王,我只是突然想起,今日是我父母的祭日,遂才如此打扮,当真不是故意惹大王生气!”
“他们虽不是我的亲生父母,但待我极好,视我为己出,我无以为报,只能在他们祭日当天,换上孝服,以表哀思……”
少年语气哽咽,说这话时,十分情真意切,几度喉头哽咽到说不出话来。
魔龙神情晦涩,冷静下来后,才发现是自己错怪了小废物。
也是,小废物又怎么会知道,有关师弟的一切?
又怎么会恰好,模仿师弟的打扮?
仔细瞧瞧,小废物穿的确实是一身孝!
难不成,就因为师弟喜欢披麻戴孝般的打扮,就不允许其他人真正地披麻戴孝,以表孝心了?
“我方才不过是……”魔龙话一出口,自己先愣住了。居然想着,要同小废物解释?
有什么可解释的?
打他就打他了,还要找理由么?
他还嫌弃鸡腿上的毛没拔干净,一点调味料都没放,架火堆上烤,又脏又腥,狗都不吃。
从小就被山珍海味养刁了的嘴,怎么能吃这种东西?
可却在此刻,他艰难地吞咽起了口水。
见沈云意误解了,极其艰难,又喊了声“沈叔叔”,沈云意这才故作恍然清醒,道:“你是不是饿了啊?”
虞绫面色难看,点了点头。
“可你不是说,你五岁起,就学了辟谷,不用吃饭么?”沈云意故意拆他台,让他打脸,“你还说,不合口味的东西,你是半点都不会沾的啊。”
虞绫果然脸色更红,磕磕绊绊地解释起来:“话是这么说,没错,我确实从小就学习了辟谷,但我没想到,此次重伤,竟修为尽失,至今为止,也未曾恢复,所以……”他忍不住连连往沈云意手里的鸡腿上瞥,又干咽了几口唾沫。
“原来如此,那你不早说!”沈云意故作埋怨,“早知道我就给你留点了!”
“无妨。”只要有的吃就行,他都快饿瘫了,掰手指算一算,来此地也有五、六日了。
除了喝了点山泉水,服用了一些疗伤的草药之外,就再没吃过东西。
他长这么大,头一回体验饿肚子的滋味。原来人在饥饿时,确实会饥不择食。
“可我也不能让你吃我吃剩的啊。”沈云意假意关切,“你说说你,肚子饿倒是早点说啊,之前让你吃,你不吃,年纪轻轻的,可别把胃饿坏了!”说着,就起身,对着林深处“嘬嘬嘬”了几声。
虞绫满脸疑惑地问:“你这是做什么?”还不赶紧弄点东西给他吃!
想饿死他吗?
“剩了也是浪费,我记得,这林子里有几条小野狼,还没满月呢,母狼就没了,我瞧着怪可怜的,就想着喂一喂。”等喂大了,再烤全狼,肯定很香。
虞绫阴阳怪气:“你倒是心善,还想着喂狼呢。”顿了顿,他又道,“这样吧,我帮你盯着,若是狼来了,我便替你喂。”
“也好,那我先去给你弄点新鲜的吃食来,你就在此等我。”沈云意随手把吃剩的鸡腿,喂狗似的,往虞绫脚边一丢,随即转身就往林深处行去。
但他并没有走远,而是翻身上树,藏于林叶间,定定观望。
果不其然,约莫才过了一炷香时间,虞绫就有些坐不住了,几次往地上的鸡腿上瞥,但都隐忍着,没有拿起来。
沈云意也不急,反正有的是时间跟他耗。
如何驯化人,他不知道,但想来跟驯狼差不多,讲究一个软硬兼施。
先狠狠饿上一顿,才给点吃的,温水煮青蛙,一点点让对方接受现在的处境,慢慢融入,最终迷失自我。
沈云意很有耐心,又等了大概有两个时辰,虞绫终于饿得受不了了,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终于将地上的鸡腿捡了起来,吹了吹灰,又把外皮撕干净,才小心翼翼往嘴里送。
才吃了几口,虞绫又勃然大怒,狠狠将鸡腿甩出去,发了好一通邪火之后,才躲在树底下,黯然抹泪。
沈云意见状,终于露出了奸计得逞的笑容。
故意在草地上滚了好几圈,在衣服上,撕开几条口子,弄散头发,又往脸上抹了点灰,沈云意掐着时间,踉踉跄跄地瘸着腿回来。
虞绫早就等着极度不耐烦了,又饿又渴,还一肚子的气,没处撒,姓沈的说,要去给他找点吃的,找哪儿去了?
一去三四个时辰不回来!
谁知道在外头做什么去了!
惊见沈云意如此形容,虞绫一愣,下意识起身,问他:“你这是怎么了?”
“等急了罢?”沈云意避而不答,从怀里取出几颗蛇莓,递给虞绫,还满脸愧疚地道,“你肯定饿坏了,本来,我早就应该回来的,岂料……”话到此处,他又闭上了嘴。
虞绫追问:“到底怎么了?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见沈云意拖着右腿,明显身上带伤,鬼使神差就凑过去搀扶,见他脸上又是泥土,又是擦伤,倒像是摔倒所致。
忍不住就刨根问底起来。
“也没什么,”沈云意身形摇晃,佯装站立不稳,故意往虞绫肩头歪去,虞绫身子瞬间一僵,当场就想甩手退开,却听他道,“我本来是想给你打点野物来的,但运气不好,等了许久也没见有猎物上钩,折返时,瞧见悬崖边上,长了些红艳艳的果子,便想着,你一定会喜欢。哪知脚下没踩稳,就……”他露出点苦笑,“幸好有棵歪脖子树。”
虞绫一愣:“你是为了摘果子,所以才……?”原本满腹怒火,竟瞬间就消散了。
怪不得瘸着腿回来,竟是摔下了悬崖,要不是有棵歪脖子老树,恰好接住了沈云意,那么,他只怕已经死了。
“倒也不全是这样,还有这个。”沈云意就跟变戏法一样,捏着一朵淡粉色的小花,笑意吟吟地道,“我瞧你总是闷闷不乐的,应当是想家了,但我又没办法送你回家,也不知道怎么逗你开心。我便想着,你既然喜欢男扮女装,应当也喜欢胭脂水粉,但这种鬼地方,也寻不到胭脂水粉,就给你摘了朵小花,希望你能喜欢。”
虞绫望着眼前的小野花,怔愣半晌儿,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也就是说,沈云意就为了逗他开心,所以才不顾危险,跑去悬崖上,又是摘果子,又是摘花。
还摔了下来,弄成这么一副狼狈样子。
可是,自己明明从未对沈云意有过半点真心,不过就是在利用他而已,打心底里就看不上这个痴傻了二十年的仙府小师叔。
还早就打算好了,待恢复灵力后,就杀沈云意灭口。
如今,却有些动摇了。
看来,沈云意并没有变聪明,还是和原来一样傻,不,变得更傻了。
“你,你为什么要对我这样好?”虞绫磕磕绊绊地问,话一出口,他又有些后悔。
这样就算对他好了?
那自己未免显得太廉价了,不就一朵破花,几颗烂果子,有什么稀奇的!
可他问出口后,又下意识屏息凝气,想听听沈云意的回答。
沈云意满脸真诚地道:“因为,我当你是朋友啊,俗话说得好,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我救你一命,又同被魔龙所伤,就算是患难与共,这得是多大的缘分啊。”
“说不准,你我前世有缘,所以今生才会以这种方式相遇。”
沈云意满口跑火车,擡眸紧紧凝视着虞绫的眼睛。
朋友……?
虞绫神情恍惚,在他看来,可不是随便什么阿猫阿狗,就能当他的朋友。
他从小到大,所结识的人,哪一个不是有头有脸有身份的?
能称作为朋友的,屈指可数。
沈云意名义上是仙府的小师叔,实则就是仙主特意养着,给宁师兄当替身的,整个仙府谁不知道此事?
纵然从不往外宣扬,但天底下哪有什么不透风的墙?
虞绫早就知道此事,并且也同其他人一样,觉得沈云意是个傻子,又蠢又笨,还惯会哗众取宠,在外丢人现眼,只会占着小师叔的位置,对仙府毫无贡献。
不像宁长泽,年纪轻轻就能独当一面,经常带着师兄弟们,下山游历,天南地北狩猎寻宝,所寻到的宝物绝大多数,都会上交师门,为师门积累数不清的财富。
可以说,仙府这些年来,全靠宁长泽下山敛财,他还喜欢广结好友,四处拉拢名门正派,平衡各个宗门之间的权势。
简直就是仙府行走的代言人,活脱脱就是个金豆豆。
相比之下,沈云意这位名义上的小师叔,就显得无足轻重了。
能代替宁长泽去死,也算是沈云意为仙府做出的贡献,也不枉费仙府养育他多年。
总而言之,这样的沈云意,根本不配当他的朋友。
“怎么了?你不喜欢么?”沈云意故作失落,但很快又扬起了一张笑脸,“没关系,你若是不喜欢的话,那我再去替你……啊。”
脚下一踉跄,不偏不倚,就摔到虞绫怀里,虞绫下意识伸手扶他,手掌扶在沈云意的后腰,隔着几层衣衫,都能感受到皮|肉散发出的热气。
他似触电,神情立马慌张起来,下意识缩回手,哪知沈云意浑身的骨头,好像都是软的,弱柳扶风一般,攀附在他的肩头。
只要他一松手,沈云意好似就会立马跌倒,甚至会被风吹走,显得那般孱弱,又楚楚动人。
许是扯痛了伤,还从嗓子里发出意味不明的喘|息和闷哼,明明同为男身,虞绫须得耗费大量的时间,沐浴更衣,涂脂抹粉,才能熏成女儿家的体香。
来维持他男扮女装的假象。
可沈云意却身带辛香,吐气如兰,也不知是不是偷吃了什么很甜的花蜜,说话时,字与字之间,好似都会拉丝,又黏又腻,但又不会显得卖弄风情,更不会显得扭捏作态,反而有一丝娇憨的意味。
这让虞绫恍然间想起,宁长泽曾经给他介绍过一种很特别的植物,翠绿的叶,纤细的藤蔓上,长满了素白花蕊,在微风中袅娜聘婷,依靠于大树之上。
宁师兄说,这个叫作菟丝花,诗中所云,君为女萝草,妾作菟丝花,百丈托远松,缠绵成一家。
借此来向他表述情意。
但宁师兄不知道的是,他并不是什么菟丝花,而是和宁师兄同为男人,货真价实的真男人。
不过是有不得已的苦衷,遂才选择男扮女装。
以他的性格,也定不会依附于旁人而活,对这种需要依靠男人才能活下去,没了男人,就半死不活的人,无论男女,都感到嫌恶。
在虞绫看来,女子不比男人差,巾帼不让须眉,女子也能撑起半边天,并不需要事事靠男人。男人有时候,最不是个东西。
虽然和沈云意接触的时间不长,但虞绫觉得,沈云意好似就是那种人,还是他最最最厌恶的菟丝花!
一碰到男人,浑身的骨头好像都寸寸融化成了一汪春水,无论他怎么扶,怎么捧,都无法将其重新聚拢,非得融入骨血中,小心翼翼地呵护才行。
也是,初次见面,就能恬不知耻扒他衣服,还色胆包天摸他腹肌的男人,能是什么好东西?
即便不傻,但也色!
色比傻,更加令人厌恶!
虞绫当即就要将沈云意狠狠推开,再疾言厉色一番,哪知沈云意却抢在他前面,将他推搡开了。
沈云意道:“既然你不喜欢吃野果子,那我去给你抓只野兔来……”
说着,就踉踉跄跄往前走,还没走几步,又往一旁摔去。
虞绫瞳孔一颤,立马大力抓住他的手臂,呵斥道:“你都伤成这样了,还抓什么兔子!”一把将人按坐在了树桩上,刚摸索上沈云意的脚踝,沈云意立马吃痛地倒抽冷气。
“疼。”沈云意咬着下唇,泪眼汪汪,“你轻点啊。”
“我已经够轻了!”他根本没用力,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