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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4章 你是不是觉得你比最高法的法官还懂刑法?(2 / 2)

“一个喝得醉醺醺的年轻人,在凌晨的街头,看到一部手机。他唯一的念头就是‘顺走一部手机’。他根本不知道,也无法判断这部手机的具体型号和价值。”

“这部手机价值10999,还是价值1999,对他来说,是完全随机的,是运气问题。”

“这在刑法理论上,叫‘事实认识错误’!”

“他的犯罪故意,只覆盖到‘盗窃手机’这个层面。而‘价值10999元’这个‘数额巨大’的情节,已经超出了他的主观认知范围!”

“所以,我们的辩护核心,根本不是去跟检察官争论这部手机到底值多少钱!那是菜市场大妈才干的事!”

“我们要告诉法官:我的当事人,对于‘数额巨大’这一核心犯罪构成要件,主观上并不知情,不具备相应的犯罪故意!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这个加重情节,根本就不应该适用在他的身上!”

“我们承认盗窃,但只承认盗窃一部普通手机的罪名!”

“看到区别了吗?”

张伟俯视着已经呆若木鸡的张志远。

“你在菜市场里,为了几百块的差价跟人讨价还价,最终的结果还要看法官的脸色!”

“而我,直接将加重情节直接否定掉!主动权是握在我们的手中!”

张志远愣住了。

还能这样?

这思路……太野了!

“第二个案子呢?”张伟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第二个伤害案,是典型的‘罗生门’。我认为关键在于重构一个比对方更合理、更可信的故事,从而在法官心中建立‘合理怀疑’。”

“我会强调对方有过错在先(调戏女性),我方当事人是为了保护朋友才上前理论。”

“其次,我会找医学或法医学的专家,对伤情报告进行解读,论证‘醉酒后失去平衡撞上桌角’形成鼻梁骨折的可能性,以此来削弱对方‘一拳打断’的指控。”

“最后,我会尽力寻找KTV的服务员等中立证人,哪怕只是证明当晚对方确实喝了很多酒,举止轻浮,也能为我们的说法提供佐证。”

他说完,感觉比刚才更没底了。这个案子,变数太多。

张伟靠在椅背上,这次,他沉默的时间有点长。

“你开始知道找专家,去找客观证据,而不是傻乎乎地跟对方拼谁的嗓门大,有进步。”

张志远心中一喜。

“但是,”张伟话锋一转,“你的逻辑有一个致命伤。你试图向法官证明‘我的当事人可能是无辜的’。错!”

“伟人有句话: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

“最好的防御就是进攻!”

“你应该证明的是‘公诉人的指控是站不住脚的’!”

“你的着力点不应该是找一万个理由说我方当事人有多好,而是要找一个致命的理由,说对方的证据链有硬伤!那个伤情报告,就是他们的死穴!”

“你不是去论证‘撞上桌角’的可能性,而是要去摧毁‘一拳击中’的确定性!”

“你要请法医专家出具一份意见书,明确告诉法官:这种单一的、没有其他并发伤的鼻梁骨折,在法医学上,无法排除是摔伤、撞伤等多种可能!”

“因此,仅凭这份伤情报告,根本无法形成唯一的、排他的结论,指证伤情就是由我方当事人的一记拳头造成的!”

“看到区别了吗?”张伟身体微微前倾,“你是在给法官提供一个选择题,A或B。而我,是直接告诉法官,这道题的题干本身就错了,它压根就不成立!”

张志远的后背瞬间冒出了一层冷汗。

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一个是防御,一个是进攻,主动权完全不一样!

“第三个……”张志远的声音已经有些发虚了。

“第三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我认为突破口在于‘公开性’这个要件上。”

“被告人借钱的对象,都是有明确身份关系的亲戚、邻居和老顾客,属于‘特定对象’,不具备向社会公众传播的‘公开性’。”

“因此,这应该被定性为民间借贷纠纷,而非刑事犯罪。那些‘借条’,就是最好的证据。”

他把自已的核心论点抛了出来,这也是他之前最为得意的发现。

然而,话音刚落,他就看到张伟笑了。

“张志远,你是不是觉得你比最高法的法官,还懂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