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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8章 六根毛发与一个恶魔:余杭水系女尸并案侦破记(2 / 2)

由于野外提取的毛发性质复杂,他们首先进行了血型鉴定,将毛发放分为A、AB、B三型。

随后,他们对所有样本进行了更为精确的线粒体DNA高变区序列测定。历时近两个月,四份鉴定报告相继出炉。结论显示:送检的嫌疑人样本与现场多数毛发不匹配,他们被排除了嫌疑。

然而,一个决定性的发现隐藏其中:从“11·30”案现场和“2·25”案现场分别提取的“B型”毛发,其线粒体DNA高变区序列完全一致!科学证据冰冷而确凿地指出:这两起相隔数月的案件,系同一人所为!这为并案侦查提供了铁证,也为迷茫中的侦查员指明了方向。

(五)魔影再现

就在警方根据DNA并案结论,调整侦查策略,准备集中力量攻坚时,那个蛰伏的恶魔再次按捺不住躁动的邪念。

1999年7月8日,在流经仓前镇的京杭大运河河段,又一具全身赤裸的女尸被发现。

经法医检验,同样是强奸后杀害,作案手法与“11·30”、“2·25”两案惊人地相似:暴力扼颈、弃尸水域、掠走衣物……罪犯的嚣张与残忍令人发指。警方果断将三案合并侦查。

浙江省公安厅和杭州市公安局的刑侦专家汇聚余杭,对系列案件进行综合会诊。

通过对有限物证和作案手法的分析,他们为嫌疑人进行了精准“画像”:青壮年,身高1.70米以上,体格较强壮,穿43码皮鞋;性格孤僻,胆大凶狠,性心理扭曲;可能有骚扰妇女的前科或劣迹;极有可能是本地或周边熟悉地形的独居男性,生活层次不高。

余杭警方据此制定了缜密的排查方案:先对照“11·30”案中留下的咬痕进行牙齿特征比对,初步筛选;对咬痕相符者立即查验血型,锁定B型血人员;最后对符合前两项条件者,抽取血样进行DNA最终鉴定。

一场规模空前的排查在余杭、仓前周边十余个乡镇、八十多个行政村和二十多个居民区全面铺开。警方还通过电视台发布悬赏协查通告,动员社会力量提供线索。

(六)恶魔现形

法网徐徐收拢。经过对数百名嫌疑人员的逐一筛查,一个名叫李明的男子进入了警方视线。

李明,仓前镇通义村人,21岁,性格内向阴沉,几年前便开始独居,邻里反映其行为怪异,曾有骚扰女性的不良记录。

7月23日下午,办案人员依法对李明进行传唤检查。当他的牙齿模型与“11·30”案受害人陶女士胸部的咬痕照片放在一起时,技术员几乎可以立即确认——特征高度吻合!紧随其后的血型检测报告显示:李明正是B型血!

当晚6时,省、市两级刑技专家对咬痕、现场鞋印与李明所穿皮鞋进行复核检验,最终确认:“11·30”案现场遗留的鞋印与李明的皮鞋底花纹一致;其牙齿特征与受害人所受咬痕完全匹配;血型相符。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取得重大突破!

面对环环相扣的证据链,经过连夜突审,李明于7月24日凌晨5时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

他长叹一声,不再抵赖,如实供述了“11·30”案、“2·25”案(梦姑娘案)以及“7·8”案的全部犯罪过程,并承认了多次在夜间拦路侮辱妇女的罪行。

根据他的指认,警方当天清晨便从大运河等相关地点,成功起获了被害人的自行车、衣物等大量关键物证。

(七)铁证如山

为形成无可辩驳的完整证据链,7月29日,李明的血样被再次送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法医师刘冰和副主任法医师陈松立即投入工作,对李明血样的线粒体DNA高变区序列进行测定。结果显示:李明的DNA序列与“11·30”案和“2·25”案现场提取的B型毛发的DNA序列完全相同!

科学的结论,为这起系列残案盖棺定论。尽管李明在后续关押期间曾试图翻供,否认所有指控,但在DNA鉴定、齿痕比对、鞋印同一认定、现场勘查笔录以及其本人最初的有罪供述等一系列扎实证据面前,他的翻供显得苍白无力。

2000年2月,当地法院依法对本案作出庄严判决:被告人李明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死刑。

这起历时一年,一度迷雾重重,给当地民众带来巨大恐慌的系列强奸杀人案,最终凭借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和刑事科学技术的精准力量,得以成功告破,还了受害者以公道,还了社会以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