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2月22日,农历大年初三,清晨八点二十分,江西宜春县人民武装部家属院内寒意未消。
王秀荣像往常一样走向院角的厕所,却在围墙边的杂草堆里瞥见两个墨绿色的帆布枪套——那是“五四”式手枪的枪套。
在政法系统工作多年的她心头一紧,立刻意识到事态严重,转身就向武装部部长李菊生汇报。
李菊生闻讯色变,疾步冲向军械库。铁门上的挂锁已被撬坏,他心里“咯噔”一声,推开门,一股冷风卷着铁锈味扑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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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点三十分,警笛撕裂了节日的宁静。
公安处的警车一辆接一辆驶入武装部大院。现场瞬间被封锁,镁光灯在昏暗的仓库内接连闪烁,相机快门声不绝于耳。
彩色录像机的镜头缓缓推进,从撬坏的锁具到被锯开的保险柜,每一个细节都被记录下来。
警犬在泥泞的地面反复嗅探,寻找罪犯可能留下的蛛丝马迹。
清点结果令人心惊:十支“五四”式手枪不翼而飞,八块梯恩梯烈性炸药也不知所踪。
宜春行署公安处长葛义松站在仓库中央,眉头紧锁。
他脑海中闪过无数可怕的可能——这么多枪支弹药流落在外,又正值春节,万一歹徒铤而走险,后果不堪设想。
他立即召集现场负责人,果断下令启动暴力案件应急预案:全城关卡戒严,旅店全面排查,同时向上级紧急汇报。
这起案件被定为“2·22”盗枪案,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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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公安处二楼会议室烟雾弥漫。
案情分析会已持续了五个多小时。经过激烈争论,专案组初步勾勒出罪犯的“肖像”:
· 熟悉武装部内部环境,可能曾在此工作或出入;
· 两人或以上作案,鞋印显示一人穿车轮牌解放鞋,一人穿双钱牌青年鞋;
· 有暴力犯罪倾向,但手法生疏,可能是初次作案;
· 青壮年,体格较好,身高分别在1.6米和1.7米左右;
· 作案时间在凌晨两点至六点之间。
专案组将排查重点放在与武装部有关联的人员上。
136名军警组成的调查组奋战十余天,最终锁定两名重大嫌疑人:26岁的电工钟某和19岁的待业青年易某。
钟某曾于1984年6月到武装部安装电灯,进过军械库,有盗窃前科;易某的表姐夫是军械库保管员,他也曾参与电路安装,甚至临时保管过钥匙。
更关键的是,警犬鉴别显示现场气味与二人吻合。
然而,连续几天的审讯毫无进展。就在案件陷入僵局时,痕迹专家葛友忠反复比对现场脚印后,提出了一个惊人结论:钟、易二人的步态特征与现场痕迹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