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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4章 雾都谜案:消失七年的女尸(1 / 2)

1986年5月,山城重庆笼罩在潮湿的梅雨季节里。

重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六队的办公室里,烟雾缭绕。

队长老赵掐灭手中的烟头,目光扫过桌上那叠泛黄的卷宗——七年前那桩离奇失踪案,像块巨石压在每个办案人员心上。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老赵喃喃自语,对面的铜梁县公安局副局长老杨猛地吸了口烟,烟雾中他的眉头拧成了疙瘩。

而斜靠在沙发上的大足县刑警队副队长老张,正反复推敲着卷宗里那个名字:王远凤。这个25岁的农村女子,就像人间蒸发般消失在1979年的寒冬里。

……

时间倒回1980年10月,一个满头大汗的中年男子闯进大足县公安局。

正是王远凤的堂兄、在新疆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工作的王远才。我妹妹去年在姐夫叶作昌家里失踪了!他急促地说,可能被拐到安徽、河南去了!

在那个四川妇女外流严重的年代,这样的报案并未引起足够重视。直到1984年春天,情况突然出现转机。

王远才在老家意外得知,1980年3月在铜梁县土桥乡的拱桥河里,曾发现一具无名女尸。

他立即走访了当年见过尸体的群众,拿着公安部门存档的女尸照片给亲友辨认。就是远凤!好几个亲戚指着照片肯定地说。

从1986年3月起,一封封控诉信雪片般飞向各级公安机关。

信中揭露了更骇人的内情:司机叶作昌以找工作为名,将王远凤的户口从铜梁迁到大足,长期实施强奸致其多次流产。

在王远凤扬言要告发时,这个道貌岸然的姐夫竟狠下杀手......

“重启调查”

四川省公安厅的督办令让案件迎来转机。由三地警方组成的专案组迅速成立,但摆在面前的困难令人窒息:案发七年,现场早已破坏,关键证据缺失,连死亡时间都难以确定。

就是大海捞针也要查个水落石出!老赵在专案会议上拍案而起。兵分两路的调查随即展开:一路赴铜梁核实女尸身份,一路对大足县的叶作昌进行秘密调查。

调查结果令人意外:经比对尸检记录,拱桥河女尸并非王远凤——她上颌缺两颗牙,腹部有妊娠纹,与王远凤的特征明显不符。

但这个结果反而让办案人员更加不安:如果王远凤不是那具女尸,她又身在何处?

专案组转变思路,深入叶作昌所在的明星乡走访。村民们最初三缄其口,但在民警耐心工作下,终于有人开口:

那段时间叶家天天吵架,后来突然杀猪买鸡,却把门反锁不让外人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