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午夜急电与街头擒魔
1992年9月12日,深夜23时30分,北京市西二环路。
几辆执行完卢沟桥建桥800周年篝火晚会保卫任务的警车,正披着夜色返回单位。
车厢内,连续工作十余小时的侦查员们略显疲惫。
突然,车载电台传来一阵急促的呼叫——有群众紧急举报:市局预审处通缉的杀人在逃人员陈月,此刻正在鼓楼豁口附近的一家饭馆外喝酒!
空气瞬间凝固。侦查员苑士杰迅速翻出随身携带的《负案在逃人员名册》,泛黄的纸页上,陈月的照片和罪行记录赫然在目。
特征吻合,情况紧急!带队的缉捕队队长当即下令,由副队长金辉带领苑士杰、聂雨田等精干力量,驱车直扑鼓楼豁口。
警灯无声闪烁,划破寂静的街道。几分钟后,目标饭馆映入眼帘。
昏暗的灯光下,一个留中分头、面部黑瘦、穿着皱巴巴灰西服的男青年,正独自坐在露天餐桌前,对着几碟小菜自斟自饮。其体貌特征与举报信息高度一致。
侦查员们推开车门,疾步上前。那名男青年猛一抬头,看到骤然停下的警车和迎面走来的几人,脸色“唰”地惨白。
他像被电击般猛地站起,身体下意识后撤,右手迅速摸向腰间——企图逃窜!
说时迟那时快,苑士杰、聂雨田如猛虎扑食,一个箭步冲上,一人拧臂,一人锁喉,瞬间将其死死按在餐桌之上。
“哐当”一声,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从其腰间掉落在地。
经现场初步核对,此人正是涉嫌“5·6”恶性杀人案的在逃主犯之一:陈月。
(二) 酒宴惊变与血腥复仇
在预审处的灯光下,陈月的心理防线迅速崩溃,供述了发生在1992年5月6日那起令人发指的连环血案。
那晚,北展酒家沙滩分店内灯火通明,人声鼎沸。
工商局干部武小杰正在为爱子举办满月酒宴。宾主尽欢,劝酒声不绝于耳,空气中弥漫着喜庆。
然而,谁也没料到,一场灾难正在推杯换盏间孕育。
席间,无业人员李晓在劝酒时与他人发生口角。
同桌的魏刚好心上前劝架,却与醉意熏天的李晓争吵起来,进而扭打在一起。
另一名无业人员陈宏见状,借着酒劲上前“助拳”,与魏刚一同将李晓摔倒在地,拳打脚踢。
鼻青脸肿的李晓在女友徐敬的搀扶下,悻悻离去,心中却已埋下复仇的毒焰。
回家后,羞愤交加的李晓找到了身强力壮的闫军红和无业人员刘义汉。
“你们得给我报仇,出这口恶气,找魏刚算账去!”听闻兄弟受辱,闫、刘二人勃然大怒:“咱爷们能栽在他手里?走!现在就走!”
在酒精和怒火的驱使下,李晓竟偷偷开出了父亲的奔驰280轿车。
一行人又绕道接上了以凶狠着称的陈月和苗锡林,并带上了砍刀、木棍等凶器。
车上,李晓面目狰狞地交代:“见面后,你们给我往死里打,最后一刀留给我,出了事我顶着!”
晚上10时许,这辆挂着“A”字牌照的黑色大奔,幽灵般停在了魏刚家所在的胡同口。
敲门时,一位邻居老太太上前询问,闫军红竟直接亮出尺余长的砍刀恶狠狠地呵斥:“滚开!”老人吓得魂飞魄散,踉跄退走。
屋内传来问话:“找谁?”
“你把门打开!”
“门没插,有事进来说。”
几人鱼贯而入,见沙发上躺着一人。闫军红一把掀开被子,李晓厉声指认:“就是魏刚!”
瞬间,刀光棍影如暴雨般倾泻而下。
魏刚惊醒,本能地用左手护住头部,苗锡林挥刀便砍,“咔嚓”两刀,魏刚手臂几乎被砍断;陈月抡起木棍猛击其头部;
闫军红、刘义汉则疯狂地朝其身上乱剁。短短几分钟,魏刚身中十四刀,左手腕被彻底砍断,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
杀红眼的闫军红,竟对着魏刚的左大腿一刀挥下,削下一大块肉,还狞笑道:“嘿!这孙子大腿还挺白的。”
此时,院里传来脚步声,这伙暴徒才仓皇驾车逃离。
血腥并未结束。夜色中,奔驰车又驶至宣武区长椿街某楼。
这五男一女敲开了陈宏的家门。见门厅地毯上躺着一人(实为醉酒呕吐后昏睡的陈宏),李晓再次指认:“就是他!” 不容分说,乱刀再次砍下。
陈宏身中七刀,右脸被斜劈开半尺多长的口子,皮肉外翻,当场昏死过去。家人吓得躲进里屋,瑟瑟发抖。
见陈宏不再动弹,李晓一使眼色,几人迅速下楼,消失在夜幕中。
案发后,东城和宣武分局根据现场勘查及目击者提供的“A字头大奔”线索,先后将李晓、刘义汉、徐敬抓获。
市局预审处随即向刑侦处通报了该杀人团伙在逃成员陈月、闫军红、苗锡林的情况,要求在全市布控缉拿。
(三) 狡兔三窟与千里缉凶
陈月的落网,打开了突破口。但闫军红、苗锡林深知罪孽深重,放出风声:“谁敢抓我,我就跟谁玩命!” 缉捕队面对的是两个极度危险且狡猾的亡命之徒。
缉捕队队长立即将二人情况详细录入逃犯名册,全市张网。
9月25日,队长亲自带队,对闫军红的女友小英进行跟踪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