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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4章 罪恶的坟茔:1997年建阳开棺验尸记(1 / 2)

第一章:烈日下的坟场

1998年3月10日,福建南平建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国徽高悬,气氛肃杀。被告席上,一个女人披头散发,脸色蜡黄,浑身瘫软。

当审判长庄严宣判“死刑”二字时,她猛地一颤,涣散的目光仿佛穿透了法庭的墙壁,回到了1997年7月11日那个烈日灼心的上午。

那一天,建阳市麻沙镇江坝村对面山上,一片平日里无人打扰的坟地,成了全村的焦点。

身着警服的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民警们,聚集在一座尚算崭新的坟茔前——那是村民翁金练的长眠之地。

锄头与铁锹交错起落,泥土被一锹一锹地刨开,露出了深红色的棺木。刑警们的警服早已被汗水浸透,紧贴在背上,但他们手上的动作却紧张而有序:刨泥、掏棺、准备开棺。

“公安局的人来挖翁金练的坟啦!”这消息像一颗炸雷,在寂静的小村里瞬间引爆。田埂上、树荫下、甚至远处的屋顶,都挤满了闻讯赶来的村民。

人们踮着脚尖,伸长了脖子,一双双惊疑的眼睛死死盯住那口即将开启的棺材,窃窃私语声如同潮水般蔓延。这是小村有史以来头一桩这样的奇事。

棺盖被撬开的刹那,一股浓烈到实质化的恶臭猛地喷涌而出,即便戴着口罩,几位年轻的刑警也不由自主地侧过头去,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法医面不改色,迎着这死亡的气息上前,对着那具已经高度腐烂、面目全非的尸身,开始了仔细的解剖与检视。

他小心翼翼地提取了胃内残留的容物,封装好,专人随即马不停蹄地送往南平市公安局进行鉴定。结果,将决定一桩惊天罪案的最终定性。

第二章:匿名的举报与外围的暗流

时间倒回至前几天,7月6日。建阳市人大常委会的办公室里,一封群众的举报信被郑重地呈上。

信中称:“本市麻沙镇江坝村村民翁金练不久前突然死亡,死因蹊跷,可能与其生活作风不好的妻子周淑英有关。”

举报虽短,却字字千钧。人大常委会立刻将此信批转市公安局,责令迅速核查。

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从举报内容看,死者翁金练素来身体健康,所谓“暴病身亡”确实疑点重重。

局里当即下令,抽调精干刑警组成“6·10”专案小组,火速赶赴江坝村。

为避免打草惊蛇,刑警们化装成下乡干部,先从外围入手。

他们走访死者亲属,询问左邻右舍,线索像拼图一样一块块汇集。

调查显示,死者之妻周淑英与同村年轻十岁的村民夏铮瑜关系暧昧,在村里已是公开的秘密。

帮忙收殓尸体的村民则证实了一个关键细节:翁金练入殓前,腹部异常胀起,头部肿胀,甚至口鼻处有已经干涸的血迹,这绝非正常死亡应有的迹象。

第三章:崩溃的防线与缺失的铁证

在掌握了大量间接证据后,侦查方向陡然明确。刑警们果断出击,依法传讯了周淑英与夏铮瑜。

在公安局审讯室里,面对威严的民警和闪闪的警徽,这对男女先前构筑的心理防线不堪一击,顷刻间土崩瓦解。

他们相继低下头,供认了合谋用鼠药毒杀翁金练的罪恶行径。

周淑英的供词冰冷得令人发指:“6月1日晚上,他看完电视口渴,我把冲了鼠药的糖水端给他……他喝完就在床上打滚,嚎叫……”夏铮瑜则交代了两人如何密谋,如何于5月28日趁麻沙镇墟日人多眼杂,在一个小摊上买来了三包“三步倒”毒鼠药。

口供有了,但案子还缺最硬的一环——物证。毒物是否真的存在于死者体内?唯有开棺验尸,才能让证据链彻底闭合,让罪恶在科学面前无所遁形。

于是,便有了第七章11日烈日下那惊动全村的一幕。南平市公安局的鉴定结论很快传来:送检的胃内容物中,检测出剧毒的氟乙酰胺成分(毒鼠药主要成分)。铁证如山!

第四章:扭曲的孽情与致命的糖水

法庭上,随着公诉人将证据一一列举,一场堪比古今悲剧的罪恶,清晰地展现在旁听群众面前。

1997年5月28日,麻沙镇墟日。街道上人声鼎沸,摩肩接踵。周淑英和夏铮瑜混在人群中,目光闪烁,四处寻觅。

终于,他们在一个不起眼的小摊前停下,买下了三包用旧书纸包着的“三步倒”。这三包小小的粉末,成了他们通往罪恶深渊的通行证。

6月1日夜晚,翁金练吃饱晚饭,惬意地踱进卧室看电视。周淑英眼见儿子、儿媳也各自回房,机会终于来了。

她心跳如鼓,拿出一个茶杯,取出那三包毒药,双手颤抖地打开纸包,将所有的药粉都倒了进去。

她知道丈夫嗜甜,又狠狠舀了几大勺白糖,冲上开水,用勺子使劲搅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