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宝山的残忍远超想象。他供述,在新疆服刑期间,因琐事纠纷,竟用铁锤将两名狱友李宝玉、傅克军杀害,尸体埋于监狱牛棚后墙。
9月7日,石河子公安局调来推土机,在猪场旁的泥地里深挖两米,先后掘出两具已白骨化的尸骸。埋尸位置与白宝山手绘的平面图完全吻合。
更令人发指的是,为抢夺交通工具,白宝山于7月底在石河子附近抢劫一辆红色摩托车,并将车主王吉平杀害。
根据他的指认,民警很快在棉花地旁的毛渠边找到一个土堆——被害人一只脚还裸露在外。
而天池风景区搜证的三天中,民警顶着雨雪翻遍马牙山的大锅底坑,却始终未找到同案犯吴子明的身份证件。
白宝山的供词真伪交织,仿佛一场与警方的心理博弈。
三、铁证如山:物证链与犯罪逻辑
新疆公安厅的物证鉴定成为定案关键。从白宝山租住处搜出的绒毯残边,与边疆宾馆现场包枪的绒毯分离线完全吻合;床下的撬棍与“7·5案”现场遗留工具同属一批;葡萄酒瓶上的指纹与吴子明尸体指纹一致。
弹道测试更显示,所有涉案件子弹均来自同一批号“75-81”的弹药。
公安部五局局长张新枫在复盘时指出,白宝山的犯罪轨迹早有预兆:服刑期间便向狱友透露“出狱后要抢枪杀人”。
1996年出狱后20天即袭击电厂哨兵,彻底撕掉伪装。新疆公安厅厅长张秀明感叹:“他从收集子弹起,犯罪已不可避免。”
四、审判时刻:死刑与十二年
1998年3月3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白宝山戴着脚镣站在被告席上,法庭逐一出示15起案件的现场照片、枪械物证和被害人证词。当提到边疆宾馆一名维吾尔族少年遇害时,旁听席上传来压抑的哭声。
白宝山最终打破沉默,哽咽道:“我对不起无辜死去的人……希望劳改释放的人别学我。”
同案犯谢宗芬辩称受胁迫参与作案,但法院认定其多次协助提取赃款、缝制枪套,判处有期徒刑12年。1998年4月,白宝山被执行枪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