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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7章 从修车匠到杀人犯:只因妻子的“侄女”那顿请吃(1 / 2)

2002年11月1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内气氛凝重,座无虚席。

法官一字一句念出判决:“被告人喻明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站在被告席上的喻明海颓然低头——一段婚外情,最终将他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这一切,始于两年前。

喻明海,1965年生人,父亲是涪陵本地一位赤脚医生。他初中毕业后就学修车,肯吃苦、技术好,没几年就在当地小有名气。

1987年,他和姑娘何朝会结婚,第二年儿子出生,一家三口日子虽不富贵,却也温馨踏实。

靠着一技之长和勤劳肯干,夫妻俩十年打拼,终于在江北办事处小拱村盖起一幢二楼一底的小洋楼。上面住人,

喻明海人缘好、手艺精,生意越来越红火。2000年,他借了几万元,加上全部积蓄,开办了一家修车厂,摇身一变成了“喻老板”。

生活变了,圈子也变了。因为业务需要,喻明海开始频繁出入娱乐场所。他正值壮年,精力旺盛,而妻子何朝会却因妇科病常常无法满足其需求。

灯红酒绿之间,他看着那些年轻漂亮的“失足妇女”,内心蠢蠢欲动。起初只是偶尔放纵,后来却渐渐沦陷。

春夏之交的一天,何朝会娘家的远房侄女雪儿突然找来。她的车因欠费被扣,请“叔叔”喻明海帮忙取回。

事成之后,雪儿主动邀请喻明海去酒楼吃饭。饭桌上,他看着对面青春靓丽的雪儿,再想到家中病弱的妻子,情不自禁心猿意马。

而雪儿也在打量着他——这个有点小钱、正值盛年的男人,似乎正是可依靠的对象。

两人推杯换盏,眉目传情,一顿饭还没吃完,就已如干柴烈火,心照不宣地走进宾馆……事后,喻明海仿佛重新找回“做男人”的激情。

他未曾想到,这一刻的放纵,正是自我毁灭的开始。

自此,两人再也分不开了。他们频繁在涪陵包房幽会,甚至专程去重庆共度周末。

妻子何朝并非毫无察觉,她察觉丈夫回家越来越晚、甚至夜不归宿,还温言相劝:“注意身体,早点回来。”可喻明海早已迷失,他一心只想长久占有雪儿,甚至动了离婚的念头。

但何朝会坚决不同意离婚。多次逼迫未果,一个更可怕的念头在喻明海脑中滋生:不如让她彻底消失。

2001年10月,喻明海陪妻子到涪陵妇幼保健院看病。路过南门山工人俱乐部时,某保险公司正在搞宣传。

业务员英子热情接待了他们,推荐了一款5年期、保额30万元的“祥和意外险”。喻明海表面镇定,心里却蓦然冒出一个邪恶的计划:杀妻,骗保。

10月13日晚,英子接到喻明海电话,约她去火锅店签保单。她赶到时,喻明海身边坐着一位三十岁上下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