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小时后,十方县供销社外面,明毅烦躁扯开西装领口。
“大爷,那女的怎么样?”
一个尖嘴猴腮的手下凑过来,指着布柜后头正在量布的一个女同志。
“十六七岁,水灵着呢。”
明毅眯着眼看去,那女孩确实白净,手腕细的像嫩藕,就是右脸有块巴掌大的胎记。
“丑八怪一个,那疯和尚能要?”
张九指那个疯子,年纪大的,长得丑的可都不要。
“走!”
明毅抬脚就往前走。
不远处,几个挎着菜篮的大婶正凑在一起窃窃私语。
明毅经过时,隐约听见‘又丢了一个’、‘警察都来了’、‘县长都惊动了’、‘可怜’之类的字眼。
他心头猛一跳。
“大爷,情况不妙啊!”
另一个满脸横肉的手下凑过来,声音压的极低。
明毅气的一巴掌扇过去。
“滚!”
他当然知道情况不妙,好几个小时了,他们一个合适的货都没找到,县城里人心惶惶,稍微像样点的小姑娘都被家里人看的死死的。
再抓不到人回去,那个疯和尚铁定会生吃了他。
“妈的!”
明毅猛地踹飞路边一颗石头。
“我可是明家大爷......权势......居然来这种小地方,干这种下三滥的勾当!”
两个手
“大爷,要不咱们去乡下看看?”
他搓着手,露出满口黄牙。
“乡下那些泥腿子,就算咱们抓了人,谅他们也不敢报警!”
横肉脸立刻接茬。
“没错,就算他们去报警,凭咱明家的势力,还不是轻而易举摆平?”
说着,他还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就像以前那些......最后不也不了了之?”
“哈哈!”
明毅突然大笑出声,路人纷纷侧目。
他不在乎,反而有种高高在上的快感。
一群蝼蚁罢了!
他可是明家的大爷,在这穷乡僻壤,弄死几个乡下丫头算什么?
“走!”
明毅大手一挥,三人立马钻进路边的吉普车。
此时,红旗公社前往部队方向的土公路上,一个七岁的小女孩踮着脚,两根羊角辫随着她的动作一翘一翘。
小家伙指着远处隐约可见的部队围墙,眼睛亮晶晶。
“姐姐,你看,前面不远处就是部队了!”
旁边三岁的小男孩闻言,立刻把脏兮兮的手指从嘴里拿出来。
“爸爸!”
他甚至踉踉跄跄往前跑了两步。
小女孩赶紧拽住弟弟的衣角。
“爸爸不在这个部队,爸爸在很远的边疆......”
她的声音突然低了下来。
上次邮递员叔叔说了,去边疆要翻过好多好多座山,好多好多座城市,比去县城远一百倍。
林可要是在这里,一定会认出这两个小家伙。
正是她上回去县城时,在路上遇到的那对姐弟。
当时她还给了两人一大把糖果,小男孩舍不得吃,还说要带回家给妈妈。
站在两个小家伙身边的少女轻轻拢了拢耳边的碎发。
十八岁的女孩子生的极标致,皮肤比一般农家女白嫩很多,杏眼清澈,眼尾微微上挑,不笑时也自带三分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