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逛完商场回到曾舜曦的房子,这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
小钱助理在干洗店忙着让老板给她加急洗衣服,表明钱不是问题。
洗衣店老板表示没问题,这会儿正好没有订单。
宁愿看着有一段时间没有住人的房子,问了旁边的房主:“我住哪个房间合适?”
宽敞的大厅、高档的装饰,这处房子应该不便宜。
曾舜曦在心里也想好了这个问题。
他在横店买的房子不小,四室两厅的格局,有一张房子被改成了他的衣帽间,他经纪人和助理偶尔也会来这边休息一下,呃,那只有他的房间合适了。
“你住我的房间吧,放心,我有一段时间没过来,而且最近我在拍戏,回来住也不方便。不影响你住这里,小张,辛苦你把我房间打扫一下。”
“我们坐下来等等吧,宁愿。”
动作麻利把防尘罩拿开,曾舜曦这个东道主热情待客。
再环顾四周,他发现灰尘不多,之前打扫过的效果还在。
小张点头,然后往曾舜曦卧室走去,虽然他是一个大男人,但作为一个助理,有些生活上的琐事还是需要他帮助的。
小钱不在,他这个助理就要帮忙了。
“等小张收拾好了,我就和他离开,我房间的抽屉里放着家里的钥匙,你明天出门可以带上,这样行吗?”
曾舜曦看着宁愿询问着,他想,如果对方再不满意,只能再想办法了。
“行,也就几天,既然你不介意,我是没问题,总比露宿街头要好。”
曾舜曦笑了:“我相信你是有办法的,你给我的这枚戒指可不便宜,还是你吃亏了,本想还你的,但我发现自己还挺喜欢。”
从口袋里把戒指拿了出来,他这次终于认真打量了指尖上的戒指。
这个距离,他能轻易嗅到指环上的香味。
这种味道他还不算陌生。
沉香的味道。
奢侈且昂贵的香料。
这种比黄金还稀有的东西,可宁愿却拿来送人,沉香制成的指环上嵌入的玉成色也极好。
仔细看了几眼,曾舜曦比划了自己的手指,却发现只有小拇指适合这枚戒指。
虽然他也能买得起这种高价值的珠宝首饰,但是真正好的东西流通性很小,好东西都被识货的人自己收着了。
戴上戒指后,曾舜曦暂时没有摘下来,他目前还挺稀罕,到明天拍戏的时候再摘下来也不迟。
虽然戴的位置寓意不太好,但他一个新时代青年不在意那些,他根本没有一直孤独终身的想法哈,只是小拇指适合这枚价值不菲的戒指。
就几个小时的时间,曾舜曦感觉自己衣服的口袋都染上了淡淡的沉香香味。
宁愿没管他这些动作,当初把这枚戒指带来的时候就出了用它来当生活费的打算。
稀罕一阵后,曾舜曦又想到了别的话题。
他没有想到就是出去吃个饭,还一次性碰到两个好友,其中一个还被宁愿赠送了不凡的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