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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0章 陈光的以往经历,对这样的上级算计下级的事比较反感(1 / 2)

一通折腾下来,等陈光他们从鸿雁新居出来,已经是将近晚上9:30了。

到最后,在那个闫翠芬的阻挠之下,确实客服这一块儿,北方金鼎没有签字。

但是也确实,到最后,是完全按照陈光的方案处理的。

因为事发突然,并没有准备,所以孙卫健的车上,堆满了整个小区的业主资料,导致陈光等人无车可坐。

在告别了参与交接的所有员工后,孙卫健开着车,先一步把这些资料拉回乐万家公司。

而那个地方,这个点,既没有公交车,出租车也稀少。

赵子京,林宪家,陈光几人决定走一走,走到有车的地方,或直接走到乐万家物业公司。

路灯,把几个人的身影,时而拉长时而缩短……

“陈光,哥哥我心里堵得慌啊!这么大个项目,说没就没了……”

“哎,书记,你阅历比我丰富多了,花无百日红嘛……”

“咦~这叫个球的事情……”

“闭嘴!”

“滚一边儿去!”

而几个人的对话,也随着离鸿雁新居越来越远,依稀变得,几不可闻……

而在城市的另一头,刘昆平大仰八叉的,躺在酒店房间的大圆床上,刚刚张朝霞,又穿着她那开裆的黑丝来了……

在折腾了一通后,刘昆平兴致缺缺,而张朝霞也没了再连续的想法,丢下被扯坏的黑丝和刘昆平,走了……

刘昆平的累,不只是身体上,他对鸿雁新居的失去,一时之间,有些空洞……

就在刘昆平艰难的选择,是继续躺着,还是起来抽支烟再躺着时,电话响了。

刘昆平,是在张朝霞丢在床边的那条春凳上的黑丝

而找见手机并接通的时候,已经是电话连着第二次响起了。

“哦~小龚啊……刚才太累了……不用,你不用过来了,就电话里说吧……”

刘昆平知道,龚瑞红想说什么,但他既得听,却又不想听。

“哦,对出账来了,辛苦了……预收款?先不退!业主还欠我们的费吧!”

在鸿雁新居干了三年,又逢新旧物业交接,这个里面的账,其实没那么简单。

首先,鸿雁新居的房子,不是同批交的,而是在三年内,分了至少四批次,而且,至今还有未交付使用的。

每套房子在办理接房手续时,业主需提前交一年的物业费、建筑垃圾清运费、装修期电梯使用费和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而就在这个交接期间,还有零星的业主,在办理交房手续。

未售出的房子,属于空置房,而空置房,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空置房的物业费,由甲方,也就是开发公司,向乙方(物业公司)交纳。

还有一些顶账房,已不属于由开发公司交纳物业费的空置房,却未走正规接钥匙的流程,并未收取任何费用。

这些“顶账房”,多为与开发公司有关联的施工队及材料商所持有,别说物业费及装修押金等费用了,有些房屋,甚至连配套费都未交纳。

但是“顶账房”的所有权已不再是开发商,所以,不能算到空置房的范围,这部分物业费,开发公司是不承担的。

还有一批房子的业主,属于拆迁户,当时,开发公司为了某些原因,答应了这些拆迁户,只要是交了尾款,并交纳了物业其他的费用。

开发公司承诺减免两年的物业费,即办理手续时交的一年物业费,其实在三年之内,就无须再缴纳物业费了。

也就相当于,一年物业费就顶了三年。

那个时候,双方还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甲乙双方,尤其是乐万家方面,对这个“交一年免三年”的土政策,双方都默契的谁也没说有什么异议。

但现在,随着双方的合同解除,这个没上了纸面的土政策,乐万家物业是说什么也不会承认的。

除了房屋产生的物业费,还有一些费用,在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有着纠缠。

最明显的,就是电费。

因为鸿雁新居当时属于在建小区,居民用电和公共用电,都未移交至供电局,属于临时用电。

居民用电属于物业公司代收代缴,业主须每月至物业办公室缴纳电费,并由物业公司将电费充入购电卡中。

而大部分业主为了方便,往往会多充一些在卡里,所以,即使是在交接当天,好多业主担心新物业公司短时期内不能掌握购电系统,所以就在交接的过程中,仍有大量业主去预充电费。

还有在日常管理中,为了固定停车位,乐万家物业公司在小区内,每个车位都集体安装了阻车器。

并且收取了每个租用车位的业主,阻车器的押金。

也就是说,现在基本的情况是这样:

开发商欠乐万家物业公司空置房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