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负责与日方接洽的国民政府北平军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陆军一级上将)向日方代表,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中将提交了一份并没有任何签字的会谈备忘通知(并非正式备忘录)。这就是所谓的《何梅协定》。
这份“协定”虽然没有让日方达到所有目的,但也成功使得南京国民政府的行政、军事机构撤出河北,刺激了日方策动“华北自治”的进一步野心。
9月,驻屯军新任司令官多田骏中将公开声明称要推动“华北五省(河北、察哈尔、绥远、山东、山西)自治”。
面对日方步步紧逼,此时主持平津地区防务的29军军长、平津卫戍总司令宋哲元(陆军二级上将)致电何应钦:
“华北情形,不言公均明了。我国虽弱,系自主国家,求平等、求自由;侵占我土地,干涉我内政,决不能认为友邦……望对华北亦早指示方针。哲元能维持暂时,不能永久。”
11月下旬,在土肥原及日本天津特务机关策动下,汉奸殷汝耕成立“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后改称冀东防共自治政府)。
12月,国民政府被迫撤销了北平军分会,成立冀察政务委员会,宋哲元担任委员长兼河北省主席。
虽然这个委员会也是国民政府向日方妥协的产物,并且遭到了当时华北爱国人士的反对,还引发了同月9日的学生运动(一二九运动),但是宋哲元主政下的华北毕竟还是得以继续在南京中央政府的名义下维持主权管理。
此时宋哲元对日方的基本态度是:表面亲善,实际敷衍,决不妥协。同时采取:不说硬话,不做软事。对南京政府拥护,大事服从命令,小事权宜处理的方针。
不过从另一方面看,旧军阀出身的宋哲元也达到了他个人获得权力,实行军事割据的深层次目的。
1936年(民国25年)日军开始增加天津驻屯军兵力,经过调整后拥有两个步兵联队的兵力,同时还加强了战车、骑兵、炮兵、工兵及航空队等技术部队。
日方对外宣称驻屯军兵力为5700人(实际兵力不详,据中方估算在1万人以上)。这期间驻屯军正式更名为”华北驻屯军”。司令部配有直属炮兵联队、战车、骑兵、工兵、通讯、宪兵各兵种部队及军医院、军仓库等。
这是一支高度合成,在当时拥有现代化独立野战能力的兵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