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没有想到的是,安森居然成功了。
在奈尔斯看来,安森甚至比杰米更加出色。
的确,杰米出色演绎了雷-查尔斯,但那只是“演绎”而已,说好听一点叫做惟妙惟肖,说难听一点就是简单模仿,“周六夜现场”的喜剧演员们每周都要进行模仿,所以他们也应该人手一座小金人吗
而安森不止是模仿而已,他真正地为角色注入灵魂,从登场的第一幕开始,那就是……约翰尼-卡什,却又不仅仅是约翰尼-卡什而已,那是一个鲜活的生命、那是一个全新的征程,一段真正的人生。
完全挪不开目光。
一直以来,奈尔斯都不喜欢传记电影,因为他始终相信,传记的重点在于生平,而电影的重点在于一个人物一段经历一种生活。传记的话,阅读书籍就好了,而电影应该将是一个真正具有生命力的故事。
“灵魂歌王”,其实奈尔斯就没有那么喜欢,命题作文而已。
但眼前,“与歌同行”却是一个真正的故事,主角只是刚好叫做约翰尼-卡什而已,他不在乎现实世界里约翰尼-卡什拥有什么成就,他只是好奇电影里的那个约翰尼-卡什如何追逐梦想、如何摆脱阴影。
一时之间,脑海里的种种思绪全部暂停下来,奈尔斯只是想要跟随约翰尼-卡什继续这段征程而已。
约翰尼带着自己的黑胶唱片前往电台推销,希望电台可以播放自己的歌曲,却一不小心自己笨手笨脚地打破唱片,以至于他如同孩子一般手足无措,几乎就要哭出来,两眼无神地找到山姆-菲利普斯,急不可耐地试图重新录制一遍。
山姆哭笑不得,不得不再三让约翰尼安静下来,并且告诉他,不用担心,打碎的唱片只是测试碟而已,他早就已经制作了另外一千张。
看着那些唱片,约翰尼惊呆了。
在家里,薇薇安些许开心又些许不安,开心的是约翰尼的音乐事业似乎终于有了起色,不止电台一直在播放他的歌曲,甚至隔壁邻居也在播放;不安的是约翰尼即将踏上巡演征程,一个月可能有三周都在路上,
然而,沉浸在事业迎来突破口的约翰尼全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兴高采烈地踏上巡演。
现实,却更加复杂一点。
真正离开孟菲斯、进入光怪陆离的娱乐产业,约翰尼才意识到能人异士层出不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才能,从童年开始就缺乏自信的不安感又开始冒头,约翰尼也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够站在观众面前完成演出。
意外地,约翰尼看到了她,琼-卡特,卡特家族的一员,从十岁开始表演,无数次在收音机里听到她的表演。
约翰尼局促不安地试图上前打招呼,却笨拙地和琼-卡特纠缠在一起,吉他缠绕住琼-卡特裙子的蕾丝边。
约翰尼在那里生无可恋、手足无措,但琼-卡特却镇定自若,即使主持人和观众已经在呼唤她登台演出,她依旧游刃有余地在侧台和主持人插科打诨,全场观众乐不可支笑声不断,约翰尼简直想死。
最后,还是琼-卡特干脆利落地撕掉蕾丝边,完成摆脱,看着约翰尼,“对了,我很喜欢你的‘哭泣’那首歌。”
翩然上台。
魂不守舍、心猿意马的约翰尼总算是在琼-卡特的连环段子之中站稳脚跟,出色地完成了今晚的演出。
他兴高采烈地电话薇薇安报喜,但薇薇安和孩子们只是好奇他什么时候回家,这让他的喜悦不由沉淀下来,略显失落。
不想,一个转身,他就看到了琼-卡特。又一次。
琼-卡特宛若百灵鸟一般快速经过,一个转身,“爸爸,他写了‘哭泣哭泣哭泣’那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