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出头:一夜爆红
? 1836年,24岁,他用笔名“boz”发表《博兹札记》(Sketches by boz),伦敦底层小人物群像,马上大火。
? 同年连载《匹克威克外传》,本来只是给插图配文字的小活儿,结果他越写越嗨,全国人民抢着买,最后一期销量高达4万份(当时英国总人口才1600万)。
?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成了维多利亚时代最红的作家,活着的传奇。
中年:写作机器 + 社会斗士
? 几乎一年一本长篇:《雾都孤儿》《老古玩店》《双城记》《远大前程》《我们共同的朋友》……每一本都又虐又爽,哭完还想再买一本。
? 他特别爱公开朗读自己的小说,嗓子都喊哑了还停不下来,一演就是几百场,美国巡演时粉丝疯到扯他的头发做纪念。
? 他还亲自办杂志(《家常话》《一年四季》),捧红了一堆作家。
? 同时是个超级社运人士:拼命为穷人、童工、教育、公共卫生发声。马克思都夸他“英国唯一真正懂无产阶级的资产阶级作家”。
私生活:又惨又狗血
? 结婚20年,妻子生了10个孩子后,他嫌她胖、没文化、跟不上自己,直接冷暴力+分居。
? 后来迷上18岁的女演员艾伦·特南,公开养小三,把全国读者都惊呆了(维多利亚时代这可是大丑闻)。
? 10个孩子里好几个不成器,大儿子破产、二儿子酗酒、五儿子早夭……晚年常说“我这辈子最大的失败就是我的孩子们”。
晚年:用命写书
? 1865年经历过一次严重火车事故,抢救伤员到凌晨,自己却得了严重创伤后遗症,手脚发抖、头痛失眠。
? 即使这样,他还是拖着病体拼命巡演朗读。1870年6月8日读完《雾都孤儿》里南希被杀那段,回到家当晚中风,第二天就死了,时年58岁。
? 遗嘱要求低调下葬,但全国人民不干,最后被强行安葬在西敏寺“诗人角”,跟莎士比亚的墓就隔几步。
一句话总结狄更斯的一生:
他12岁在黑靴油工厂贴瓶子时,绝对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被安息在英国最尊贵的墓地里。他用一辈子的愤怒、同情、想象力和偏执,把自己童年的黑暗,变成了照亮几代人内心的光。
正如他自己说的: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他刚好活在这两者的缝隙里,然后用笔,把缝隙撑成了整个人类文学史最闪亮的一道裂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