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5章 布告(1 / 2)

有着土黄色军服的日军士兵,但更多的,是穿着普通百姓衣服的华夏男女老幼。

有些尸体已经高度腐烂,面目全非,散发出令人作呕的恶臭。

有些则相对“新鲜”,伤口处的血迹尚未完全干涸,凝固在寒冷的地面上,形成暗红色的冰碴。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复杂而致命的混合气味。

硝烟的辛辣,血液的甜腥,尸身腐烂的恶臭,以及建筑物烧焦后的糊味,这种味道粘稠地附着在每个人的鼻腔和喉咙里,久久不散。

整座城市,除了偶尔传来的乌鸦啼叫和风声,一片死寂,宛如一座巨大无比的露天坟墓。

一条悠介没有被这地狱景象所动摇,

时间紧迫,任务艰巨。

他立即下达了一连串简洁而冷酷的命令。

宪兵大队如同精密的机器,迅速运转起来。

数支精锐分队被派往新街口,鼓楼广场,夫子庙,下关码头等交通枢纽和战略要地。

他们利用沙袋,铁丝网和废弃的车辆,迅速设立了十几个检查站。

每个检查站配备轻机枪一挺,步枪兵十余名,由一名曹长或军曹负责。

任何试图通行的人员,无论是溃散的日军士兵,惊慌的华夏平民,还是试图溜回城寻找亲人的难民,都必须接受严厉的盘查。

对于发现的华中派遣军溃兵,宪兵们毫不客气,立即收缴武器,强行集中到临时划定的区域看管,稍有反抗便是一顿枪托殴打甚至直接开枪射杀。

与此同时,另一队宪兵手持糨糊桶和大卷印刷品,开始在残存的墙壁,电线杆甚至尸体堆旁,张贴由“天津宪兵司令部”签署的日文,中文双语安民告示。

告示内容措辞强硬:

“布告:自即日起,南京城防及治安事务由大日本帝国宪兵司令部全面接管。

为恢复秩序,特颁布如下法令:

一,实行严格宵禁,每日下午六时至翌日清晨六时,严禁一切人员外出。

二,严禁抢劫,偷盗,纵火,破坏公私财物等一切不法行为。

三,所有散兵游勇须立即向宪兵队报到缴械。

四,违令者,一经发现,格杀勿论。

此布。昭和十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大日本帝国宪兵司令部,南京宪兵队。”

这些白纸黑字的布告,贴在满目疮痍的废墟上,形成一种极具讽刺意味的对比,宣告着一种以暴力为基础的“秩序”即将降临。

然而,重建秩序绝非易事,最大的挑战并非来自华夏抵抗力量,而是来自“自己人”,那些自恃是“胜利者”的关东军和华北方面军的士兵。

入城后不久,冲突便爆发了。

在太平南路一带,一伙约七八名隶属华北方面军第14师团的士兵,撞开一间半塌的商铺大门,试图抢劫里面可能藏匿的财物。

恰好一队宪兵巡逻队经过,带队的宪兵曹长西村上前制止,厉声呵斥:“住手!奉宪兵司令部令,严禁抢劫!”

那几名士兵酒气熏天,显然是从某个被洗劫的酒庄出来的。

为首的一名军曹满脸不屑,喷着酒气道:“八嘎!我们是打下南京的功臣!拿点东西怎么了?你们宪兵算什么东西,敢管我们前线搏命的将士?”

西村曹长毫不退让,举起手枪:“立即放下财物,束手就擒!否则按违抗军法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