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别乞”,乃蒙古诸部,依蒙元旧制称“公主”为”别乞”,来源突厥语“豁真”为汗或王公之女的称谓,并不是碧池的发音,千万别念错了。
一场两男对31名女的近身肉搏大战,这要是给小日子,光这个标题就能拍成一个大乱斗的系列剧集出来。但在现场,乌兰只不过打了15分钟,就将10名女鞑靼战士放倒在地。因为不能直接上杀招,致使乌兰的近身格斗有两人没有直接击晕,给了对方反手的机会,结果在他臂膀上剌出了一条10公分长的口子,但也仅此而已。
虽然血顺着他的指尖滴滴答答的流,不过并没有伤到筋骨或肌肉,这要是在真实战场上,乌兰甚至都不会去管它,就能继续投身战斗里。
他的效率已经算快的了,可跟他的头比起来还是嫩了一点。林川只用了不到5分钟,20名女鞑靼战士没有一个人站着的,有女战士的皮甲都被林川徒手撕碎,那种混战里,林川一甩手就能将百来斤的娘们给舞的乱飞起来,那恐怖的力量,就像她们在面对的是一头500斤的黑熊一般。
等到乌兰停下来时,林川甚至都已经拿来绳子,将这一群娘们全给绑了起来。绑得最细致的就属那个傲娇的小别乞,没办法,就属她反抗最激烈,让林川不得不拿出了龟缚术,将其双手双脚都给在身后绑在了一起,别说反抗,手指头能动已经属于林川仁慈了。
“汉狗!快放开我!你一定不得好死!”阿伦现在唯一还能动的就属于那张嘴巴了,只能不断发出祖安攻击。
“省省力气吧,我就算要死,你也一定看不到了。”作为这场对决的胜利者,林川已经开始“舔箱子”了。别说,作为土默特部落的别乞跟她的护卫队,身上还真有不少好东西。
光银两就搜出了足足200两,林川对阿伦更是发动了细致的全身寻宝,什么和田玉吊坠,毡帽上的红宝石,手指上的玉扳指,就连靴子上的两颗猫眼石都给扣了下来。
幸好阿伦的内衣不是镶钻的,不然现在也会落到林川的手中。
“头儿!发达啦!这大玉疙瘩,最少能卖100两吧?”乌兰完成了捆绑与摸包工作,回到了林川身边,手里把玩着林川丢过来的和田玉疙瘩,感觉旅途上最重要的钱财问题算是解决了。
“没见过世面的贱民,那是我爷爷留给我的传家宝!你要敢打它的主意,整个草原都没有你们的容身之地!”阿伦年龄不大,脾气不小,管林川叫汉狗,管乌兰这种汉人服侍的蛮夷叫贱民,也是一点没考虑自己此刻的处境了。
“不光有钱,还有这么多好马,果然好人运气都不会太差,这才刚入草原,就遇见前来送的,美滋滋。”本来林川还在愁,虽说宁不败给了自己20两的金子,20两的银子,但对于要在草原上筹备物资,雇佣帮手,一路保自己前去哈拉和林来说,这点钱,也就一顿花酒便没了。
林川也没办法跟宁不败再要求更多,他是个清官,长期靠朝廷的俸禄过活,还要时不时请副官下馆子,能摸出这点钱财,已经要让他下半年吃救济了。林川还寻思着,等这事了了,去给宁不败送个万把两钱财,也让他改善改善生活,别一方都督过得连村里的土财主都不如。
总得盘算一下,把她们浑身上下的装备算上通通加一起,林川这一顿反打劫,最少进账3000两,足够雇佣一支百人的老手佣兵队,把命都卖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