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苟翔在那里飞扬跋扈,唾沫星子乱喷,对着我一顿粗吼的时候,我直接把狼头电击戒指对准了他。
我将真集中于戒指的狼嘴处全力力释放。
“哈!”一道白色的闪光电弧闪了出去。
一瞬间,这黑暗中的采石场中央平地,被我手里的戒指闪电照亮的如同白天一样.闪电的尖眼看着就要到达苟翔的身子。
我甚至已经幻想着狗翔的衣服被电得焦黑冒烟,他的头发蓬乱不堪,在一片焦黑中倒地的景象。
可是让我惊讶的景象并没有发生,苟翔在一瞬间便消失在了这闪电的前面。
“嗯?这会人跑哪去了?他不可能会这样的本事?”我心里充满着疑问嘀咕道。
第一次在咖啡店,我把他单手举起来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不可能是个练家子。
这一回怎么会变成这样子?瞬间移动?
苟翔出现在了鸡哥身边上大约5米的地方,看鸡哥的手还运着功。
“奥!原来是这样”
是鸡哥使用他的意念之力把苟翔给瞬间移开了,难怪这货现在这么嚣张膨胀,感觉是靠上鸡哥这个大靠山了。
这样一来,我手里的戒指就成了没有用的摆设。
嚣张的苟翔和鸡哥站在远处30米左右的山坡上的一块小平地,立马让他的马仔帮他提来了两个凳子和一个折叠桌子。
“他这是想干什么?”我心里边又冒出了好几个问号,在这黑夜荒郊采石场。
为了以防万一,我再一次运气,虽然我知道很可能被鸡哥再次化解,但至少可以用于防身。
不一会儿,在苟翔的桌子面前,放了一瓶红酒和几个高脚杯,还端上了那种用来包装外卖塑料饭盒以及圆形一次性碗的花生米和拍黄瓜之类的小菜,貌似还有一些卤味。